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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026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16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22〕31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金属矿产行业转型升级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1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2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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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金属矿产行业转型升级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2〕3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沂水县金属矿产行业转型升级五年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金属矿产行业转型升级五年行动方案


为加快全县金属矿产企业提质增效,推进矿业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本方案所称金属矿产行业,包括金属矿山开采、金属矿产加工以及相关资源综合利用行业。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实施工业强县首位战略,按照“完善手续、做活矿山,优化布局、做大进口,提高效能、做强品牌”的工作思路,加快重点矿山开发建设,“以矿定选”,优化精选企业布局,支持钛产业链延伸;积极引入外矿资源,推广代加工模式,打造区域性金属外矿加工基地,推进行业集群化、外矿化、无废化发展,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重点矿山开发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外矿加工规模达到800万吨以上,行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税金达到2.5亿元以上。

到2026年,在采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外矿加工规模达到1500万吨以上,行业总产值达到75亿元以上,税金达到4.5亿元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需求、供给、价格等市场手段为主,以规划、政策等行政手段为辅,激发行业自觉推进转型升级的积极性。

(二)坚持统筹发展。围绕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立足现有产业基础,结合行业发展形势,统筹构建“外矿为主、内矿为辅”的新发展格局。

(三)坚持从严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强化安全、环保、能耗、质量等标准约束,规范金属矿产行业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行业向安全、绿色、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四)坚持优存劣汰。坚持压旧上新、压小上大、压低上高、压散上整“四压四上”,引导技改转型,推进优质资源向优质项目倾斜,退出低效落后产能。

四、重点任务

(一)推动重点矿山高效开发。立足保护性高效开发原则,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同步实施的“四案合一”要求,坚持科学规划、整体开采,优先做活一批资本力量雄厚、矿储资源量大、技术水平先进、安全环保措施到位的矿山企业。在符合《临沂市“三线一单”》等要求前提下,支持杨庄镇杨庄铁矿、诸葛镇上峪钛铁矿等已设采矿权大中型矿山积极完善手续,推进复工复产,打造绿色矿山;推进杨庄镇秦家庄钛铁矿等探转采、杨庄镇躲庄铁矿等政府储备资源出让开发,探索建设“区域矿山”,形成安全、环保、规范、高效的金属矿产资源供给体系。

(二)加快精选企业集聚转型。立足“以矿定选、行业集聚”布局原则和“外矿为主、内矿为辅”发展导向,推动金属矿产加工行业集聚化、外矿化发展。原则上,除自有矿山企业产能提升技改外,不再新增内矿加工能力;全县除杨庄镇、诸葛镇、道托镇、马站镇、沙沟镇、崔家峪镇、高庄镇、夏蔚镇、沂城街道等镇街布局金属矿产加工项目外,其他区域不再布局相关项目。支持鲁南矿业公司、兴盛矿业公司、大鹏矿业公司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继续扩大外矿加工规模;支持兴盛矿业公司立足钛资源优势,加大钛精选规模,实施全流程钛产业链延伸项目,提升钛资源附加值;支持有条件的其他金属矿产加工企业利用现有闲置生产能力或土地资源,有序提升外矿加工能力,提高盈利水平。到2026年,全县金属外矿加工规模达到1500万吨,建成绿色、高效的区域性金属外矿加工基地。

(三)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坚持“吃干榨净”,支持企业在做好主业的同时,利用自有废矿、尾矿等固废资源,开展技术创新,实现综合利用,延长产业链条。新上或技改金属矿产加工项目,涉及原料、产品、固体废物等大宗物资必须密闭堆存,做到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尾矿必须采用压滤干排脱水工艺,废水100%循环使用;固体废物要依法依规及时清运处置或综合利用,不得新设尾矿库。鼓励有条件的重点企业建设“无废矿山”“无废企业”,推动伴生资源在矿山内、厂区内、县域内协同循环利用,提高就地资源化效率。

(四)推进低效动能升级出清。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工业振兴“十个一批”的实施意见》,结合“深化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运用加快淘汰落后动能”工作要求,将金属矿产加工行业列为重点提升领域之一,全面落实差别化政策,倒逼低效企业提质升级。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署,坚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持续推动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出清。将行业企业纳入税收管理重点辅导对象,加强税法宣传和税务辅导,及时开展涉税风险预警提醒,促进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2026年,全县金属矿产低效企业全部出清。

(五)加强行业监管整治力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健全完善项目立项事前论证制度,坚决把好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安全生产“三同时”、“排污许可”等制度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规模、技术工艺等批建一致,矿石来源、环保措施等批营一致。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物料流转平衡台账,做到矿石来源清,产品组成清,产品去向清。着眼常态长效,持续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坚决杜绝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沂水县金属矿产行业转型升级五年行动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工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城投公司等相关负责同志任专班副组长和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推进。

(二)做好分工配合。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全县金属矿产行业转型升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全力支持行业企业健康发展。属地乡镇要切实发挥工作落实推进的责任主体作用,对发现的困难和问题,能够自行处理的抓紧解决,不能自行处理的及时“呼叫”相关县直部门协调处理。

(三)强化督导落实。建立定期调度报告制度。专班成员单位、属地乡镇要于每月1日上午12:00前,向专班办公室(工作邮箱:yscyzck@ly.shandong.cn)报送前一个月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专班办公室及时汇总梳理相关情况,对重大事项、重大进展,及时报告县政府。行业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县绩考办督导,确保项目按时建成投产达效。

(四)严格追责问效。对工作中虚假瞒报、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移交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对工作推进缓慢、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重点督办;对涉企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严肃查处。


附件:1.沂水县金属矿产行业转型升级五年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沂水县金属矿产行业转型升级五年行动重点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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