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025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6-24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22〕30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沂水县“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2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22〕30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沂水县“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2〕30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沂水县“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 铭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晓冬 县委常委、副县长

    王林墩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张希国 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杨明升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公茂胜 县发改局局长

    冯培辅 县工信局长

    刘 杰 县住建局局长

    党永召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京春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王新伟 县水利局局长

    徐而达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江兆祥 县统计局局长

    刘太安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孔翔扬 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局长

    杨雪峰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士庆 县税务局局长

    篯明华 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海东 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刘永志 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刘长波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正州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王明艳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永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1.沂水县“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沂水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政策联系人牛学军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102号

联系电话0539-226809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