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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19-0000330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3-22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9〕10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情况通报》的整改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9-03-2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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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8年度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情况通报》的整改工作方案

沂政办发〔2019〕10号

 

各乡镇(街道) 政府 (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全面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情况的通报》(临政办字〔2019〕18号) 有关要求,坚持“对标先进查差距、针对问题挖根源、狠抓整改促提升”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对照省、市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特别是相关弱项指标,找准痛点、堵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全力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理材料,提高办理速度,持续深化各项改革工作,确保我县营商环境评价走在全市前列。

二、整改任务

(一) 立知立改,抓紧整改落实。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营商环境评价结果,针对所暴露出来的环节多、时限长、申请材料多等问题,逐项分析原因、查找差距,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台账,落实销号制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1.办理施工许可、获得信贷申请材料多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清理规范申请材料。按照“八个一律取消”的原则,对所需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减少企业群众负担,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即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上级部门已经公布取消的申请材料我县对应的一律取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中已明确取消的事项对应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开具证明的单位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申请材料并非办事必要条件或重复设置的一律取消。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积极推动信息互联共享,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加强实地调查核实工作,制定完善申请人书面承诺书等制式文书,整合优化申请材料内容,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文件规定,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档,确保依法全面正确履职。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人民银行沂水分行按职责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获得电力不便捷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沂水县简化获得电力行动实施方案》(沂政办发〔2018〕105号) 有关要求,针对电力接入中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一是站在用电企业角度,压减办电环节、办电时间、办电资料、办电成本,提高电力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全流程优化供电等服务事项。二是搭建运用互联网“平台+生态”,让客户真正实现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的便捷化业务受理,强化电网配套保障,让全县广大电力客户享受到实实在在供电增值服务。三是延伸投资界面和服务范围,加快推进构建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一链办理”体系。四是落实国家降价降费政策措施,持续降低上电和用电成本,强化电力保障。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3.不动产登记环节多、时限长问题。

继续推进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在颗粒化改造的基础上,精简审批材料,细化工作流程,分类制定服务指南,本着“成熟一项,纳入一项”的原则,将首次登记、预告登记、林权登记等业务纳入综合窗口,逐步扩大“一小时办结”覆盖面,最终实现所有窗口无差别受理。研究搭建不动产综合受理系统,完善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模块,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积极推进房屋交易登记系统、不动产管理系统信息互联,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二) 举一反三,持续深化改革。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沂办发〔2018〕49号) 要求,对方案中明确的5大行动,27项重点任务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本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和薄弱环节,拿出实招硬招,细化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实行全程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建立专题专栏、刊播评论访谈、召开企业座谈会、评选改革案例等多种形式,扩大政策影响力和舆论覆盖面,真正让企业群众感受到改革实惠。要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放管服”改革、“一次办好”改革宣传专栏,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政策解读,提高各类服务指南知晓度。要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畅通网上咨询渠道,提升网上申报率。

三、整改步骤

整改工作从2019年3月22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 一 ) 动员部署阶段 (3月22日—3月31日)。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相关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建立问题台账,落实销号制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二) 全面整改阶段 (4月1日—4月20日)。围绕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间等环节,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本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三) 巩固提升阶段 (4月21 日—5月31 日)。结合整改工作,主动对标全国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明确1个对标赶超目标,制定实施对标措施,推动整改取得实效。

四、整改要求

( 一 ) 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稳增长、促改革、防风险的重要措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努力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靠上抓提升,明确进位目标,亮诺践行,确保取得实效。

(二) 强化督导考核,转变工作作风。县纪委监委、县政府职能办要抓好改革工作的日常指导调度督查,建立日常调度台账,对工作不积极、不配合、工作成果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将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影响营商环境的作风问题,开展一次“大扫除”,形成狠抓作风建设的强劲态势。

(三)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政务服务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本领,做到对本窗口受理事项的流程材料、相关政策“一口清”。要增强服务意识,转变角色定位,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店小二”式贴心服务,真正实现“一次办结、一次办好”。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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