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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0-0000749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12-14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20〕62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2-1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2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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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0〕6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掌握全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摸清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获取主要灾害致灾信息、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查明重点地区抗灾和减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县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范围

(一)普查对象。根据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以及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护工程、避难场所、森林防护等防灾减灾工程。

(二)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政府、社会力量和企业、基层等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主要自然灾害、次生生产安全事故等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

(三)普查范围。我县全部区域。

三、普查任务、时间安排及职责分工

(一)普查任务。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突出地震、洪水、地质灾害和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建立健全沂水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根据应用需要编制沂水县1:50000或1:100000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等。

(二)普查时间安排。本次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全国普查试点阶段。2021—2022年为全面普查阶段,以县为单位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编制单项和综合灾害风险与防治区划图,形成普查成果。

具体时间安排:2021年全面开展调查,完成普查对象清查登记、调查成果汇总分析和调查数据梳理等工作;2022年进行风险评估与区划,建设普查数据库,完成单灾种和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验收和应用研究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1.县级:成立普查机构,落实普查人员队伍和配套经费;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和乡镇(街道)、村(社区)普查员技术培训;负责编制县级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等工作;负责普查数据成果审核汇总,形成县级灾害风险普查成果。

2.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开展基层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家庭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并协助各部门开展相关调查任务。

四、普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全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领导小组从相关部门、专业机构抽调业务骨干人员,配足配强普查办公室工作力量。

(二)经费保障。普查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筹。按照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自然灾害防治相关领域现有资金统筹整合,避免重复安排,严格绩效考核,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三)技术保障。建立健全专家和技术队伍,综合分析各部门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等已有成果和业务现状,做好灾害风险普查的技术框架设计、实施方案和人员培训等任务,牵头负责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指导和总结等工作。

(四)质量保障。根据国家相关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质检核查、汇交审核、验收等制度,明确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成果和综合成果的质量管理职责、任务和办法,建立全过程质量控制、分类分级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督查抽查的相关工作机制。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数据,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沂水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发贵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袁其周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许俊山 县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郝连涛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张德录 县发改局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武善强 县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久军 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侯天秀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杜防微 县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

    牛继宗 生态环境分局应急中心主任

    赵光涛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业伟 县综合执法局副科级干部

    高卫东 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陈爱民 县水利局副局长

    张玉树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培易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赵立兵 县统计局副局长

    孙常伟 县商务局副局长

    陈爱国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

    彭晓东 县工商联副主席

    宋贵宝 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

    辛 涛 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王桂峰 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聂友东 县地震监测中心副主任

    潘自强 县公安局工会主席

    冯 杰 县银保监办主任

    高永现 县卫生健康局流管站站长

    卢 山 县气象局气象台台长

    赵建明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站站长

    韩玉冬 临沂市水文局沂南水文中心副主任

    刘宝军 沂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蔡玉根 龙家圈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军军 道托镇镇长

    杜元华 高桥镇镇长

    徐守武 马站镇镇长

    张海勇 杨庄镇镇长

    孟凡楼 富官庄镇镇长

    武玉亮 圈里乡乡长

    刘彦成 沙沟镇镇长

    刘 涛 诸葛镇镇长

    王 伟 黄山铺镇镇长

    铁保民 崔家峪镇镇长

    武玉峰 夏蔚镇镇长

    戚树峰 高庄镇镇长

    薛彦鹏 泉庄镇镇长

    王伟山 院东头镇镇长

    徐而达 许家湖镇镇长

    高虎泉 四十里堡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日常工作,袁其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辛涛、秦永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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