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1〕1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2021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深度和精度,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沂水作出新贡献。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立足规划实施推进政务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十四五”规划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规划信息,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并对“十四五”规划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解读,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牵头,各乡镇、街道〔以下简称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围绕行政决策推进政务公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明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决策时间以及是否听证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咨询、专家论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完善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邀请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推进决策过程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牵头,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着眼财资管理推进政务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各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及相关报表公开。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标准、公告、中标及成交公示等信息。持续深化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及时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情况。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社区)延伸。(县财政局牵头,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公开。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做好精准落实宏观政策、深化减权放权、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结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方案落实举措,主动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动态更新,以公开助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分别牵头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聚力保民生保安全推进政务公开。加大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人员等就业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入学等信息公开。不断深化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养老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围绕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集中饮用水水源质量等内容,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推进实行排污许可、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信息公开。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力度。(县人社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牵头落实,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突出疫情防控推进政务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县卫生健康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疾控中心分别牵头落实,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紧扣政策落地见效,加强解读回应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全面落实《沂水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解读程序,切实提升解读质效。重点围绕乡村振兴、生态环境、重点民生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深化改革等方面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正向引导社会预期,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更好惠企利民。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统筹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动画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用得上。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积极开展政策专题培训班,政策进企业、进社区等系列活动,发放“惠企利民政策明白纸”主动推送热点政策问答,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帮助企业和群众准确适用政策。鼓励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专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畅通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渠道。落实会议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议定事项原则上都要邀请市民代表列席,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年内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至少开展两次市民代表列席会议。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政府开放周)、政务公开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扩大行政决策群众参与度。年内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至少举办一次公众参与开放活动。探索创新新闻发布会机制,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宣传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增强回应社会关切效果。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统筹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县长信箱和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互动渠道,整合回应资源,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不断提高联系群众、解读政策和回应诉求的能力。健全完善政务舆情常态化处置回应机制,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县长信箱以及各级各部门政务新媒体留言板答复工作。密切关注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紧扣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制度规范
(一)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10月底前系统清理本机关现行有效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2016年以后制定的),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县政府各部门报请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不予公开”的公文要说明理由,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以各部门名义印发政策文件需同步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沂水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机制,完善公文审签流程。(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推进完善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热点信息,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巩固拓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进一步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加强日常运维监管,不断提升网站运维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和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建立标准规范的公开平台。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重复建设、更新不及时、互动回应差和“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顿。严格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行政机关在同一新媒体平台原则上只保留1个主账号,在多个平台开设有政务新媒体账号又确实无力维护的,要及时关停注销。对年内超过两周未更新或者出现三次以上超过一周未更新的账号将实施强制关停。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情况要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和沂水县政务新媒体管理系统报备。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确保更新及时、服务可用、互动有效。(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紧扣强基础抓基层,突出标准引领
(一)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政府网站设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做好标准目录所列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方便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信息检索和查阅,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关联对应和融合应用。各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乡镇抓好标准指引落实,继续做好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审核工作。(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十乡百村”建设活动,选择100个村(居)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试点,年内完成村居(社区)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工作,推进村(居)微信群、三务公开栏等公开窗口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卫健、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在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相应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后,研究制订本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清单方式列出公开内容及时限要求,方便公众知晓、获取。(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提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水平。加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图书馆、档案馆和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设施,坚持“专区姓专、高效便民”的原则,聚焦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标准化规范化,融合线上线下政务公开和服务,完善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在做好政府信息查阅、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办理等常规服务外,可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及时准确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以及相关服务窗口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紧扣强化政务公开保障,加强指导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主要负责人主管、分管负责人主抓、单位办公室主推的政务公开推进机制。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办公室的法定职责,理顺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继续把政务公开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逐步提高分值权重,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加强培训指导。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全县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落实政务公开“AB岗”制度,保持公开队伍相对稳定,政务公开人员发生变动要第一时间上报备案。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各种形式,继续开展政务公开轮岗培训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能力。年内各乡镇、各部门年内至少要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依法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评估长期落后的单位,将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督促整改落实。2021年6月底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本乡镇、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将依法督促整改。(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