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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zf/2023-0000227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0-14
发文字号: 沂政发〔2022〕37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水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0-1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发〔202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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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沂水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

沂政发〔2022〕3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沂水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为全面落实《沂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全面总结评估“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科学研判新形势,准确把握新要求,系统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经广泛调研、多方衔接、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制定沂水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以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构建全域幸福河湖、完善现代化水网为主线,坚持“大投入、大发展、大提升”,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利行业管理,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推动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构建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的沂水特色水安全保障体系,为全面实施七县建设战略,加快“建设市域副中心、打造发展新高地、建设秀美新沂水”提供坚强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求与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解决民生水利问题,提升水安全公共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考虑我县地形地貌、气象水文、河湖水系、旱涝灾害等水情特点及城市功能定位、发展建设布局、水利基础设施等区位因素,合理确定水利工程规划的对策措施,补好发展短板,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完善水安全基础设施网络,让水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县人民。

2.节水优先,空间均衡。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实现从粗放用水向集约节约用水的根本转变。坚持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强化水资源水环境刚性约束,着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协调发展水平。

3.人水和谐,绿色发展。遵循自然规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还河湖以宁静、和谐、美丽,建设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江湖安澜的美好家园。

4.统筹兼顾,系统治理。坚持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统筹规划,落实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治理,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水利治理体系,协调流域与区域、山丘与平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与乡村、开发与保护、近期与远期等各方面关系,防汛与兴利相结合,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生态用水“三水”相协调。

5.建管并重,保障安全。建设管理与运行管理并重,明确产权,落实管理职责和管理经费,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行调度方案,实现精简高效、良性运行。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把安全发展贯穿水利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水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害,筑牢水安全屏障。

6.改革创新,科技兴水。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完善水利发展机制体制,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大力推动水利科技创新,把理念创新、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水利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引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水利”建设,打造智慧水利,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水治理体制机制,推动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县现代化水网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水资源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农村水利、数字水利等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得到有效加强,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水平明显提升,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初步建成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具有沂水特色水安全保障体系。

——节水供水: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25066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9%,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42,工业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25%,缺水程度较现状年减轻。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5%以上,规模化集中供水率提高到85%以上。

——防洪减灾:重要河道重点河段达50年,重要中小河流达到20年一遇以上防洪,5年一遇除涝标准,病险水库基本消除防洪隐患。全县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GDP比重分别控制在0.45%和0.8%以内。

——水生态保护: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县控重点河流全部稳定达到Ⅳ类以上水质,入沂河水系河流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稳中趋好;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0平方千米。创建水利风景区、水利风情村、水利风情园至少20处,创建省级、市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3条以上。

——改革创新: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深化,依法治水管水全面提升,水利科技创新实现突破,水利现代化发展内生动力明显增强,基本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水利治理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形成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建立起覆盖主要河湖、水利工程、水源地和取用水户的监测体系,与市级水利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水利管理的自动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有效提升。

2035年目标展望:全县现代化水网基本建成,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安全利用体系基本完善,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实现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群众饮水放心、用水便捷、亲水宜居、洪旱无虞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为建成新时代现代化强县提供可靠支撑。

(四)战略导向

推动全县水利高质量发展,必须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核心要义。立足新发展阶段,要着力解决好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充分地满足沂水人民群众对持续水安澜、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等方面的美好需求。贯彻新发展理念,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与安全,解决当前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水资源供给的保障标准、保障能力、保障质量。构建新发展格局,要立足于我县基本县情水情,聚焦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增加水利有效供给,谋划提出一批基础性、战略性重大水利项目,构建完善“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现代水网,叫响“山水沂蒙,生态宜居”品牌。

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健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把节水摆在优先位置,深入开展节水行动,继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深度节水控水,健全节水机制,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探索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明确我县用水总量、用水强度、地下水开采等指标,推动水资源按来源、用途得到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安全利用。

1.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立足于我县水资源分布特点和现实用水需求,基于第三次水资源调查成果,以维系河流水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所需基本生态用水为前提,明确重要河流主要控制断面的基本生态流量(水量)。加快推进沂、沭河及重要水源地的水量分配、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等工作,确定全县的地表水分水指标、地下水可开采量和水位控制指标、非常规水源利用最小控制量,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明确区域用水权益,保护水生态环境。以管控指标为约束,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依据,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布局和用水规模,明确各区域农业、工业、生活、河道外生态环境等水资源利用边界线,引导各行业合理控制用水量。

2.建立分区差别化管理制度。以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为基础,结合主体功能区定位、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布局、流域综合规划、水安全总体保障规划等,细化分区标准,科学划定水资源开发管理分区,根据各区域用水特点,制定差别化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3.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严格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把水资源作为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制定和项目建设布局的刚性约束,严格限定在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之内。完善并落实取水许可制度,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技术审查,强化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超许可水量取水、超采地下水、无计量取用水等行为。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粮食安全、产业布局等因素,合理配置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和生态用水,压减不合理用水产业规模,发展节水型产业。

4.加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施的日常监督,建立激励奖惩机制。加强取用水管理执法检查,依托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超用水管理监督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取用水监管能力,从源头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控制水资源利用。

(二)严格用水强度控制。健全用水效率管控指标体系,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严格指标管控、过程管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根据全县水资源现状,制定水资源分配体系,健全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建立用水定额标准动态修订机制。

(三)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围绕农业、工业、城镇等重点领域节水和取、供、输、用、排水各环节,强化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加强城镇节水降损。

1.强化农业节水增效。根据我县山丘居多的独特分布情况,因水制宜,分区推进,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提高农业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益,积极发展特色生态农业。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建设节水灌溉骨干工程,提高灌区节水水平。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农机农艺和生物节水等非工程节水措施。健全完善量水测水设施,加强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降低农业用水损失。

2.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加强生产用水管理。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实行差别水价、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推动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加快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水资源循环利用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创建一批节水标杆企业和节水标杆园区。

3.加强城镇节水降损。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模式,构建城镇高效水系统。开展供水管网检漏,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强化公共用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计划管理。公共机构要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绿色建筑节水措施,在公共建筑和居民家庭全面推广使用节水器具。从严控制洗浴、洗车、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

(四)强化节水机制创新。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协同的节水工作机制,激发节水内生动力。完善节水监督机制,加强水资源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区域用水总量、水资源开发利用等重大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探索建立节水激励机制,鼓励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使用节水产品认证标志,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消费者购买高效节水产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将节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内容,向全民普及节水知识;依托沂河、雪山彩虹谷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南黄家庄移民展馆、寨子山水库节水教育基地,开展节水宣教育,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

三、加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构建可靠的水资源保障体系

坚持节水优先,挖潜力、强骨干,立足全县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积极融入山东水网和临沂水网,集中力量建成一批战略性、全局性重大水利工程,推进重点水源和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加快构建沂水现代大水网,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构建完善多源互补、丰枯调剂、大中小微协调配套的供水保障体系,优化完善“多源调剂、统筹兼顾”的水资源调配格局。加强多水源联合调度、水资源战略储备,提升全县水资源统调联配和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一)实施新建塘坝工程。为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优化全县水资源配置,“十四五”期间在缺乏水源的山丘区,流域面积较大,地形条件合适位置新建塘坝16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筑坝、护坡、溢洪道等工程。

(二)实施大中型水库增容工程。加强工程效益的整体发挥,推进有条件的水库通过恢复和提高兴利蓄水水位进行增容,实施跋山水库、沙沟水库增容工程。

(三)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新建辛子山水库、沭河源水库、张家崖头水库、曹家坡水库、西石壁口水库、东漫流水库6座小型水源工程。

(四)加强区域水网互连互通。积极融入省、市级水网,加快构建丰枯互济、旱涝调适、区域互补、生态涵养的县、乡两级水网工程体系。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统筹考虑需求,以区域内自然河湖水系为基础,通过实施水系连通、主干河道滩地整治、河道生态提升等工程,完善防洪排涝体系,合理调配水资源,保障河道生态基流,提高河流生态功能,通过河道、库塘、农田渠系回补地下水资源,达到“以丰年水补枯年水,以余区水补缺区水”的目的。

(五)加大非常规水利用。加强再生水、集蓄雨水和矿坑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安全利用。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稳步探索市政用水补充机制,推动相关产业规模应用、集群培植、循环利用、高质量发展。加强雨水利用,新建小区、城市道路、生态园林等,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进一步扩大配置到工业、生态环境、城市杂用、农业等用水领域,逐步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

(六)强化水资源科学调度。健全水资源调度管理制度,合理配置、科学调度当地水和外来水各类水资源。科学制定引调水工程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完善水量调度计划动态执行机制。加强骨干河道及重要水源地水量调度管理,制定沂河、沭河等重点河流水量调度方案,规范流域用水秩序,合理配置流域水资源。


专栏1供水保障重点工程

小型水源工程:实施新建辛子山水库、沭河源水库、西石壁口水库、东漫流水库、张家崖头水库、曹家坡水库,规划新建16座塘坝等小型水源工程。

大中型水库增容:实施跋山水库、沙沟水库大中型增容工程。

水系连通工程:实施主干河道滩地整治、河道生态提升等工程,包括沂河崔家峪河引调水、沂水北部乡镇调水及灌溉一体化、跋山沙沟水库向临沂城及周边县区联合调水工程。

四、推进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构建安全的防洪减灾体系

聚焦防汛薄弱环节,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推进重要堤防和蓄滞洪区建设,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和重点涝区治理,构建以河道、水库、堤防和蓄滞洪区为架构的水旱灾害防御工程体系,提升干旱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超标准洪水应对能力。

(一)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开展堤防达标建设和河道整治,对因沿河城镇级别、人口等保护对象发生变化的重要河段,适度提升防洪标准。推进河湖防洪治理与水资源调配和水生态环境相结合的综合治理,实施沂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沂河上游综合治理工程(跋山水库上游至沂源县段)、沭河上游综合治理工程(沙沟水库至青峰岭水库段)和梓河综合治理工程。

(二)建立常态化水库安全管理机制。开展水库、水闸等工程设施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对达到安全鉴定期限的水库、水闸按年度开展安全鉴定,对其中存在病险的及时组织实施除险加固或降等报废。完成列入《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共计10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三)强化水旱灾害防御。细化完善防御洪水方案、超标洪水防御预案、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计划)、水利工程抗旱应急预案以及水库淹没图等,对接省水利厅做好水旱灾害风险区划工作,利用现有成果,完善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和防汛抢险技术支撑机制,做好突发水旱灾害事件预警防范。探索建立流域上下游水工程联合调度机制,切实发挥水工程拦洪削峰、资源利用等作用。完善县乡两级物资储备仓库,加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

(四)建设水文监测工程。进一步落实《山东省水文监测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新建、扩建、改建、除险加固治理的水库、河道、大型调水工程、大中型灌区和重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及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等工程中,根据需要建设水文监测工程。规划实施全县水文水资源检测预警一体化建设工程。

专栏2防洪减灾重点工程

3000平方公里以上重要河流治理:实施沂河上游综合治理工程(跋山水库上游至沂源县段)、沭河上游综合治理工程(沙沟水库至青峰岭水库段)。

200—3000平方公里河流治理:实施梓河综合治理工程。

堤防加固工程:实施沂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列入《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共计10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水文监测工程:规划实施全县水文水资源检测预警一体化建设工程。

五、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构建和谐的美丽幸福河湖体系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共同推进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全面构建全域幸福河湖。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加强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不断改善河湖健康状况,建设美丽河湖、秀丽沂蒙,继续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一)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测,依法划定水土流失重要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完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从严控制开发建设活动,稳步提高水土保持率,增强水土保持功能,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以沂蒙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为重点,加强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以及耕作措施有机结合,沟坡兼治,综合治理。在成功创建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的基础上,再争创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

(二)推进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中央财政支持项目为契机,加快推进水环境修复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着眼于提升生态安全屏障体系质量,聚焦沂蒙山区域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区域协调,统筹陆地水面、山上山下、地上地下、上游下游等方方面面的关系,妥善处理保护和发展、整体和重点、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加快实施沂水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项目。

(三)加强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山东省生态河道评价标准》为技术依据,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要求为目的,以“河清水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为目标,规划实施沂河跋山水库至沂南县界段滩地整治、城区景观河段生态提升工程,综合运用清淤疏浚、截污治污、生态修复、水系连通、控制开发等措施,保护河道自然属性,保持河道蜿蜒性、连续性和断面多样性,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挖掘水利滨河景观。

(四)构建美丽幸福示范河湖。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创建是贯彻新时代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两山论”的具体举措。扎实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结合地域、河(湖)情、文化等实际,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科学合理规划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分批分级推进实施。“十四五”期间,以《山东省美丽幸福河湖评定办法》《山东省美丽幸福河湖达标基准》为标准,按照“全面系统、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数字建设、注重实效”的原则,有序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主动衔接打造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切实措施,加强综合整治,加速推动农村美丽幸福河湖创建活动,实现人水和谐共生,切实增强农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五)加快水利风景区、园、村建设。以我县丰富水资源为基础,以助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拓展水利发展空间,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动水利风景区、园、村建设。突出地域特色,结合当地历史、民俗、文化,将不同的水利文化、民生民俗融入相应的水利景观建设中。精心打造一批水利风景区、园、村,发展水利观光、休闲垂钓、水上运动、水上游乐、特色美食、滨水度假等水利风情特色旅游,推出一批水利风情生态旅游精品,体现浓郁的水利风情韵味。

(六)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及调整工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加强水源监测;进一步规范有饮用水供水任务的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相关管理工作,形成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良性机制,保障城乡生活供水安全。

专栏3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工程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胜利河、龙湾、于沟、唐王山、柴山、萁山、暖阳河、顺天河、马庄项目区等水土保持工程。

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泉庄镇马莲河、温凉河综合治理工程。

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崔家峪河综合治理、姚店子河改造提升、马莲河改造提升、浯河综合治理、潍河综合治理、雪山河综合治理、朱陈河综河治理、上里庄河综合治理、黄花河综合治理、苏村西河综合治理、小沂河综合治理、朱龙河综合治理等工程。实施沂河跋山水库至沂南县界段滩地整治、城区景观河段生态提升工程。

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创建至少3条市级以上美丽幸福示范河湖。

水利风景区、园、村:创建至少20处水利风景区、园、村。

六、夯实农村水利基础,构建乡村振兴水利保障体系

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和水利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夯实美丽乡村建设基础。

(一)规划论证新建大中型灌区。根据区域实际发展需求,充分利用现有水源价值,科学调度与管理水资源,打造节水高效、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提高农业灌溉水的有效利用,减少农业生产点面源污染物的排放,促进农业生产现代化发展。

(二)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大力推进农田集约提升和耕地挖潜改造,满足农田水利现代化需求,根据种植农作物品类及灌区地形地貌的特点,结合未来农业发展趋势,探索合理灌溉模式,扩大改善灌溉面积,提升灌溉保证率,建立长期、稳定的农田水利灌溉现代化保障体系,促进农业“稳产、提质、增效”。

(三)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立足农村供水实际,着力发展规模化工程、现有工程更新改造、农村供水信息化、智能化发展等,全面推进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全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对已建农村供水工程进行规范化改造,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自来水入户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根据需求,新建或提升改造水厂,实施管网延伸工程等。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7号)文件要求,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到2025年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大于8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5%。

(四)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农村水系是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水美乡村的重要基础条件与载体。立足乡村河流特点和保护治理需要,突出尊重自然、问题导向、系统治理,以县域为单元、以河流水系为脉络、以村庄为节点,水域岸线并治,集中连片规划,统筹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危桥改造、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等多项措施,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综合治水样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河流生态健康状况。

(五)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直补资金发放和项目实施工作,通过美丽家园建设、产业发展、创业就业能力建设、散居移民基础设施完善等措施,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生产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依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特点,打造具有本地区特色的“移民风情村”“移民风情园”,拓展移民增收渠道,提升移民生产生活水平,使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村居民的平均水平,实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中长期目标。

专栏4农村水利基础工程

灌区及灌区节水改造:推进沙沟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

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提升改造现有水厂、实施管网延伸工程等。

七、加强水利数字化建设,构建高效的智慧水利体系

推进智慧水利融合工程建设,努力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水利设施和水利业务深度融合,解决在河流湖泊、水利工程、水利管理、水利监督等方面存在的信息化短板问题,建成一个集全面感知、数据共享和智能应用于一体的智慧水利平台体系,全面提升水利监管信息获取、动态监控、协同监督能力。

(一)县级智慧水利平台建设。不断完善辖区范围内农村供水、饮水管理系统,地下水监控系统,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处置系统,河湖、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加强与市级系统的协调运行,充分发挥水利现代化作用。

(二)探索水利智能化应用。积极探索水利信息化、智慧化、数字化的未来发展方向,摸索未来水利工程设施智能感知、智能处理、智能决策相融合的可能性,试行水利工程基于BIM平台的设计建设,探索城区范围水利工程及水利景区融入未来城市的BIM/CIM管理。



专栏5智慧水利工程

县级智慧水利系统建设:农村供水、饮水系统,地下水监控系统,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处置系统,河湖、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监控系统。

探索水利智能化应用:摸索水利工程设施智能感知、智能处理、智能决策相融合的可能性,试行水利工程基于BIM平台的设计建设,探索城区范围水利工程及水利景区融入未来城市的BIM/CIM管理。

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构建水利新能源体系

抽水蓄能电站属于环保调节电源,本身不消耗燃料,不排放有害物质,能减少CO、NOx、SO2等有害气体的排放量,对改善大气环境具有一定作用。抽水蓄能是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对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应对极端事件、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撑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专栏6水利新能源建设

水利新能源建设:在跋山水库、沙沟水库、寨子山水库周边及西部、北部山区乡镇,依托地势条件和可用水源,谋划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重点推进沙沟抽水蓄能电站、跋山水库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九、加强水利管理,提升涉水事务治理水平

坚持依法治水、科学管水,全面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强化涉水事务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水利科技创新和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水文化,全面加强水利管理,不断提升涉水事务治理能力。

(一)完善地方水法规体系。坚持“法规制度定规矩、监督执法作保障、政策研究强支撑”的水利法治建设思路,严格落实涉及水利的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重点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严格落实涉及水利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合法性审查。

(二)加强涉水事务监督管理。健全水利监督管理体系,围绕水资源、河湖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重点领域,针对监督管理薄弱环节,强化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全面提升涉水事务监督管理水平。

1.健全水利监督体系。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县级监管体系,聚焦重点领域,明晰综合监管、专业监管、专职监管、日常监管四个层次的职责定位和任务分工,加强水利部门监管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基本建立覆盖全行业的监督管理体系。

2.强化水资源监管。坚持“节水优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按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要求,加强取用水监管,深入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准确摸清重要水源地的取水口情况,强化用水过程动态监管,切实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强水量调度监管,强化水量调度方案、年度调水计划、调度指令执行情况检查。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监管,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3.强化河湖监管。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各项任务,持续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坚持务实、高效、管用,在确保河湖清违清障常态化推进的基础上向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拓展,在确保对大中型河湖有效管控的前提下向小微型河湖监管拓展,在确保河湖长和行业、部门履职到位的前提下向发动社会监督拓展。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实施“一河(湖)一策”综合整治,全面细化河湖划界成果,严格落实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加强岸线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与保护。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管护,探索创新河湖巡查管护市场化机制。加强河湖采砂监管,推进河湖资源开发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强化对涉河湖砂石资源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查监管和协同服务。

4.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以提高水土保持率为目标,推进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探索建立水土保持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完善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落实水土保持信用监管“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制度。优化调整监测站点布局,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实现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覆盖。探索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形成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监督的有效治理体系。

5.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压实项目法人、参建各方和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健全水利市场监管机制,引导水利建设市场良性发展。进一步做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管体系,加强质量与安全体系运行监管。

6.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监管。以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做好水利工程种类等级划分归类,完善不同类别,不同规模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落实管理责任主体,明确“三个责任人”人选及责任,规范运行管理行为。以点多面广的中小水库、水闸、农村饮水等工程为重点,全面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完善水利工程常态化检查机制,进行同类别、同规模的水利工程管理的量化评比。

(三)加强水利科技创新。建立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深化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和成果转化体系,构建更加完善的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加速科技创新成果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加强涉水重点专项成果的推广应用,积极引导鼓励高新技术在水利重点领域的应用,加强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加强理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发,重点突破制约水利高质量发展的科技瓶颈。强化水利发展战略研究,加强水网建设、洪水管理、水资源配置、河流生态廊道建设等领域科研创新,为全县水利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加快推进水利科学普及,建设与水利改革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水利科普体系,提升公众节水护水意识和水科学素养。

(四)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继续大力引进、培养和选拔各类人才,不断培育壮大人才队伍,着力提升整体素质。结合人才引进战略,根据现实需要,引进一批高层次高水平的水利专业人才,提升我县水利规划、设计、科研、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现有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修和交流渠道,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行业现代化发展的眼光,提升技术专业水平。加强基层水利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培训覆盖面,丰富培训内容方式,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机制,增强基层服务意识,提高基层水利管理水平。

(五)大力挖掘弘扬水文化

1.保护沂蒙老区优秀治水文化。开展水利遗产资源调查,逐步摸清水利遗产资源家底,系统分类,编制水利遗产名录;根据现有水利遗产,积极申报水利遗产认定;挖掘沂蒙红色革命老区治水历史,打造党领导人民治水的精品展陈,从治水角度生动传播红色文化。

2.挖掘当代治水文化。根据我县已建工程,充分挖掘水利工程文化功能,从保护传承弘扬角度将水利工程与其蕴含的水文化元素有机融合,提升水利工程文化品位。对新建、在建工程在规划、设计、建设中融入水文化元素,依据工程特点配建水文化、水利科普展示场所,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化以及与文化融合建设的实践探索,打造示范“美丽健康河湖”“水美乡村”,展现河湖治理成效。开展河流溯源及发源地立碑标识工作。在文化公园建设体系中,积极融入水文化主题;鼓励引导文艺工作者紧扣时代脉搏,充分挖掘水文化中的思想理念、人文精神,讴歌、记录新时代气壮山河的治水实践,运用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进行当代表达,生产出一批水利文艺精品力作。

3.弘扬新发展阶段水文化。以水利工程为依托,采取“工程+文化”等形式,鼓励水文化的多元化、多样化发展。以沂河等水利风景区为载体,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水文化宣传教育;加强水利单位文化建设,探索水利系统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融合发展的路径,把水文化建设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引导水利干部职工更加自觉、主动地弘扬水文化。

十、推动水利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作用

以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目标,围绕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水利市场投融资、水利“放管服”等方面进行水利改革创新,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水管体系,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深化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同步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建立健全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明确行政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探索流域内、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在满足自身用水情况下,对节约出的水量进行有偿转让。建立水权制度。对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或河流水量分配指标的地区,可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新增用水需求。加强水权交易监管,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

(二)推进投融资制度改革,激发水利市场活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原则,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同时激发现有水利工程国有资产活力,通过股权转让、委托运营、整合改制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筹集资金用于新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并继续探索多种合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通过市场化改革加速水利现代化进程。

(三)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按照“下放是原则,不下放是例外”的要求和“应放尽放、减无可减、放无可放”原则,进一步取消、下放水行政许可事项,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实施6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整治各类变相审批。全面推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互认。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四)创新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机制。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积极探索水利工程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深化水利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依法赋予招标人资格预审权和定标权,实施技术、质量、安全、价格、信用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价,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健全材料、人工等价格涨跌风险分担机制,配合有关部门适时修编现行水利工程预算定额及概(估)算编制办法。创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成效。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分类管理、集约管理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制,创新管护模式,积极培育维修养护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打造一批运行管理创新项目,逐步实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市场化、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健全工程维修养护机制,落实维修养护经费。落实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维护经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探索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新模式。

十一、投资估算

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围绕落实国家、省、市发展战略和水安全保障重点工作安排,“十四五”规划重点水利项目共计64项,估算总投资111.24亿元,其中:供水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31.64亿元,防洪排涝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7.25亿元,水生态保护与修护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9.62亿元,农村水利基础设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2.48亿元,数字水利建设项目总投资0.25亿元,水利新能源建设总投资60亿元。

规划“十四五”期间完成投资25.8亿元,其中:供水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11亿元,防洪排涝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6.8亿元,水生态保护与修护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3.27亿元,农村水利基础设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2.48亿元,数字水利建设项目总投资0.25亿元,水利新能源建设总投资2亿元。

本规划中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农村供水保障、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土保持、数字水利、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项目以专项规划为准。规划提出的重点项目是“十四五”期间项目审批立项、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投资建设的重要依据,要加强项目论证,加快前期工作,为项目顺利规划建设打牢基础。

“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投资估算表

项目类型

估算总投资

(亿元)

“十四五”期间投资

(亿元)

备注

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31.64

11


防洪排涝工程

7.25

6.80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9.62

3.27


农村水利基础工程

2.48

2.48


数字水利建设

0.25

0.25


水利新能源

60

2


合计

111.24

25.8


十二、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实施后可进一步提升全县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规划实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可以避免或减缓,规划总体而言在环境方面是可行的。

(一)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全县的防洪标准,为全县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对社会经济和人群健康等社会因素具有显著的有利影响;对地表水环境、地下水水质、陆生生物、水生生物以及珍稀动物等环境要素具有较显著的有利影响;对改善水土流失、水文情况,水环境和水生态等的现状,具有一定的有利影响。规划实施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防洪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水源工程和水系连通等工程的建设运行及移民安置等影响,但工程的后续治理工作会减少工程造成的不利影响。通过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后,规划实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总体可控。

(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水资源。在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应限制深层地下水开发,以保证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2.水环境。规划就水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包括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建立饮用水水源区管理机构、城市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措施。在各项工程措施的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三同时”制度,以确保水环境保护措施发挥作用。对于输水渠道,特别是有饮用水功能的输水渠道,要依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对入河排污口实施严格的管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以确保调水水质和饮用水安全。对于水闸,要根据所在河道的水文、水质情况,研究制定防污减污的调度方案。

3.土地资源。在不影响工程目标前提下,下阶段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重点对水库工程的选址、规模作进一步的比选和优化,尽量减少占用土地资源。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合理补偿。调整种植结构,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对临时占地区取(弃)土场及时采取回填覆土、土地平整、施肥等措施予以恢复耕种,或采取绿化措施进行植被恢复。执行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结合防洪规划,提高土地防洪调度标准、发展灌溉,进行中低产田改造,提高土地质量,调整和补充基本农田数量。对污染超标底泥采取必要的填埋覆土或防渗等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污染土壤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和耕地。

4.生态环境。规划就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包括制定生态保护规划和制度、配置维持河湖生态需水量、实施生态用水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等工程和管理措施。规划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生态用水管理,保证各河流、湖泊的生态用水量。进一步加强闸坝调度对河流、河口生态的影响研究,充分利用水利工程改善水生态的有益方面,合理调度闸坝,保护水生生态。

5.经济社会。规划涉及新增移民及移民后续帮扶工作。在新建水库工程中,应尽可能降低水库的征地和移民拆迁水位,减少移民安置数量。移民安置规划应贯彻“开发性移民”的方针,以农业安置为基础,结合安置区的自然特点和自然资源以及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多渠道、多门路安置移民。移民安置区应保证其环境容量,防止人口超载。后续帮扶工作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到脱贫不摘责,改善移民的居住环境及生活水平。

6.文物。对已查明的受工程影响的文物,在工程开工前,按照有关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文物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在施工工程中,要求施工人员若发现疑似文物,应立即停工,并报告有关部门,待得到复工通知后方可继续施工。

十三、保障措施

水利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防洪、供水与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和水利建设管理等各个层面。“十四五”时期,我县水利建设任务重、改革难度大、管理要求高。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加大政策支持,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各项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责任体系,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把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组织好各项任务的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在政策制定、组织保障、要素支撑、环境营造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二)完善协作机制。强化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多领域多部门协作机制。统筹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航运、文化旅游等领域,加强水利同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等部门协商协作,探索涉水事务协同管理新模式,着力破解立项、资金、土地等难题,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三)保障建设资金。加快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水利投入增长机制,把水利基础建设列入优先发展领域,加强战略资源保障能力建设,破解水利瓶颈制约。加大各级财政对水利支持力度,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提高固定资产中水利投资比重,利用水利专项债券等方式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主导作用。制定优惠政策,拓宽投资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

(四)做好前期工作。认真履行建设程序,逐项扎实做好各项目前期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各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抓好项目环评、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要件办理,积极落实建设条件,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尽量不占或少占自然保护地,推动项目早开工、多开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加强前期工作过程监督、检查和工作成果的审查,建立前期工作通报制度,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保证前期工作进度、深度和质量。

(五)提高质量效益。切实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和社会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大力提升水利工程的文化内涵和品位,体现先进设计理念,展示建筑美学,营造水利景观,加强文化传承。鼓励在水行政审批、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价水权水市场改革、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六)凝聚社会力量。加大国情水情宣传教育力度,持续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水忧患和亲水、护水意识,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发展热情,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和能力建设,构建完善的基层水利专业化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和水利建设管理,形成治水兴水合力。

(七)推动科技创新。坚持走“工程带科研、科研促水利,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深入开展水利基础科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加强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重点工程建设、水文监测、节水灌溉等重点领域的科研攻关。积极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加速对传统水利技术装备、管理手段的改造升级。建设科技示范基地,推动水利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切实加大对水利科技工作的投入,推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水利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水利科技投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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