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qxj2251531/2024-000000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气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23 |
发文字号: | 无 | 公文类型: | 报告 |
标 题: | 沂水县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4-01-24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水县气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实施了一系列促进气象工作政务公开的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专题召开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重点部署。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工作责任分工进行了明确,确定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由气象台完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沂水县气象局主要公开方式为沂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共主动公开146条各类政府信息,内容包括预警信息、气象服务周报、气象预报信息、重要天气公告、工作动态、机构设置等。我局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不仅仅局限在沂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采取多样化公开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手机短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发布相关气象预报预警服务信息。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发表工作动态信息1条,中国气象报发表工作动态4条,山东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发表工作动态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直以来,沂水县气象局高度重视公民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后,出具政府信息告知书,并按申请人要求进行告知。2023年沂水县气象局未收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发布信息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设,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切实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频率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把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单位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同时积极发挥上级部门门户网站作用,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专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发放信息刊物、宣传单等,扩展信息公开形式,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气象服务周报、重要天气报、每日更新气象预报信息等。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在网站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有效推进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从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年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2次会议,就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逐条梳理,分解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定期检查公开内容实效性,确保及时更新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公开的信息内容较为单一,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一些政务信息带有一定的选择性,未能准确地反映工信工作,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精准。下步工作中,要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树立以服务对象为导向的规范化服务型理念,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沂水县气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按照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建立各项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网站政务信息,形式更加多样化地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以确保政府民政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沂水县气象局无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一是坚持政务公开例会制度。每季度初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例会,不断创新例会形式,丰富例会内容。通过信息通报、座谈交流等形式,促进沟通,加强交流,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
二是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员网络群。将重点科室及工作项目负责人加入政务公开工作群,定期调度信息,汇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梳理问题、突出重点、答疑解难,简便快捷,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准确规范。
三是丰富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工作简报、微信工作群等载体,不定期发布政务公开动态信息,通报工作开展情况,营造浓厚氛围,收到较好效果。
(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气象局联系(地址:沂水县裕丰路东首;电话:0539-2251531;电子邮箱:ysxqxj@ly.shandong.cn)。
(六)沂水县气象局2023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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