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2-2018-00001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19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18-03-19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县府办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十一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及上级有关精神,积极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透明的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提高政务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窗口、科室协助配合的领导体制。加强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窗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力量,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指定1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一年来,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来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梳理,编制新的目录,并及时更新。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通过沂水县政府网发布关于“沂水县政务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入驻‘政务服务中介超市’中介机构的通知”的公告公示1条、回复网上问政问题1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公开了2017年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介机构服务范围、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以来,在沂水县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9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没有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对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事项。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了责任科室起草、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把关的信息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全年无一起瞒报、漏报、公布虚假信息及泄密事件发生,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做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要求对政务信息进行了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但在面向社会宣传力度方面还不够,在信息公开形式上创新以及网上办事功能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在公开后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2017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0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0条。2018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调整完善门户网站建设,积极探索微博、微信等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形式。要积极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落到实处,以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联系: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电话:0539-2227736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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