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51631/2024-0000009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23 |
发文字号: | 无 | 公文类型: | 报告 |
标 题: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4-01-23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编制了沂水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各级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除应当保密外,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权益的重大事项,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主要公开内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部门文件;机关基本信息;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内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共计对外发布各类信息384条,其中,2023年共公开重大决策及生要政策落实情况24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部门文件46条;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共公开权责清单事项200项,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事项21项。制定了年度“双随机”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随机抽查机制、工作任务等内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政府网录入执法类信息24条 ,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实施主体项目公示20条。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依申请公开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相关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做到规范办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23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条数1条。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复议、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等, 明确了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在《保密审查制度》中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查力度,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
(四)平台建设。一是继续发挥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及时上传信息公开内容,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梳理办事指南,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二是抓媒体公开。充分利用“沂水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及时报道地区重大事件、活动和政府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加强监督管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答复12345平台中群众关切咨询的问题,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第一时间处理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2023年共受理“首发.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200余起,全部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持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0条,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5条,主要包括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粮食安全、土地托管等内容;政协委员提案25条,主要包括土地托管、粮食安全、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脱贫攻坚、闲置宅基地盘活等内容。截至目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A级(已经采纳或解决)2件;B级(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拟解决)38件;无C级(因目前条件限制需留待以后解决或参考)、D级(不可行或不能解决)。已全部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三)贯彻落实《沂水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召开专题培训会议,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强化便民服务要求三方面修订的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会议还就政务公开考核、政府信息公开日常需掌握知识点及政府网站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学习。
(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设立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政务信息公开程序,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责任直接落实到人,杜绝发生密级文件信息泄露;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报送主体、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审核,在规定的制发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严谨扎实进行公开。
(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沂水县沂蒙山东路18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631;电子邮箱:ysxnyj@ly.shandong.cn)。
(六)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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