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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各单位上班、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0    点击:[]

各县区领导小组,市级各督导组,市直各部门、单位,市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疫情防控不能有丝毫懈怠,为进一步做好各级各单位上班、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防疫主体责任。按照法人负责和“谁主管、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承担本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专班,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明确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职责。特别是商场、超市等室内工作环境,人员密度较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更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抓好各项防疫措施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防集聚措施。各级各单位要暂停举办各类大型会议活动,避免人员集中。确需召开会议的优先采用视频形式,要减少现场参会人数、缩短会议时间、加大座位间隔(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保证会场通风。要提倡网上办公,除涉密、紧急、重大事项等确需现场处理情况外,可采用电话、网络、移动OA等灵活办公方式。食堂就餐,采用分时分餐方式,避免人员密集和近距离共同就餐。

三、进一步强化个人防控行为。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办公,不离岗串门,不聚集聊天。要注意个人卫生,多饮水,勤用洗手液、消毒液洗手,如果出现发烧、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要第一时间报告,回家自我隔离治疗,必要时主动向属地县区疾控部门报告处置。倡导工作人员以私家车、骑行、步行等方式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途中减少与其他人谈话接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

四、进一步严肃纪律要求。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联防联控,坚决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问责并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临沂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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