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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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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沂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期间有关工作实施方案》《临沂市教育系统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指导手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0    点击:[]

各县区领导小组,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临沂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期间有关工作实施方案》《临沂市教育系统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指导手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沂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临沂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期间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教育厅延迟开学的有关要求,根据《山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临沂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

一、积极行动,做好延期开学期间保障工作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关乎每个师生的生命健康,关乎每个家庭的平安幸福,关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

各县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将学校疫情防控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加强领导和指导,完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社会联防联控机制,筑牢疫情防线。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方案再细化、措施再精准、力度再加大,强化情况调度和督导检查,层层压紧压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对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自觉服从当地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成立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健全学校、院系、班级防控体系,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全面发动、全体动员,严防死守,不留死角。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校园封闭管理,暂停校园对外开放,持续开展摸排跟踪工作,摸清寒假期间学校师生外出、在家情况。及时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要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和山区等医疗卫生资源条件相对薄弱地区学校防控工作,在人员、物资上予以倾斜。密切关注疫情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习生活成本等方面的影响,确保家庭困难学生正常生活和学习。

(三)强化假期值班值守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继续落实好假期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值班带班,值班电话、网络24小时畅通,坚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主动向社会及家长公布各类疫情防控及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督举报电话,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四)开展线上学业指导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临沂市中小学延迟开学期间在线学习工作方案》,按照协同推进、分类实施、全员覆盖的原则,充分运用线上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开展网络教学、线上答疑等学业指导,妥善安排延期开学期间的教育教学,确保每一名学生做到“停课不停学”。充分发挥广大教师作用,教师承担的在线授课和辅导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

二、精细管理,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科学确定开学时间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再次延迟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2月底前,各级各类学校一律不准提前开学,一律不准批准学生提前返校。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准在延迟开学期间开展线下服务。待全省疫情防控I级应急响应终止,学校各项准备工作到位后,由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要求,综合研判疫情防控形势,研究决定具体开学时间。禁止学校提前开学、学生提前返校。

(二)精准摸排师生健康状况

开学前,各级各类学校对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健康信息再次进行全面摸排,摸清每个人的假期去向及身体健康状况,精确建立健康台账。禁止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和未过隔离期的师生返校,坚决阻断传染病源向校园输入的渠道。

(三)加强防控条件保障

开学前,各级各类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发放开学流程图表,开展全员疫情知识和防控技能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模拟演练。落实消毒防疫措施,对学校各类场所以及校车、通勤车辆等进行清洁消毒,不留死角。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和财政部门科学测算、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和经费,提前储备日常防控和应急处置必需物资。各县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学校做好防控物资储备。

(四)严格核验开学条件

全省疫情防控I级应急响应终止后,各县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属地范围内的学校进行全面核验合格后,方可安排学校开学。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学校开学条件和各县区核验工作进行督查。

(五)实施错时开学错峰返校

各县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城市交通、区域分布等因素,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分类制定返校工作方案,组织分批次错时开学。

学校结合学生生源地、学段、年级、走读寄宿等因素,安排

学生错峰返校,优先安排毕业年级开学,确保开学安全有序可控。

高校和中职学校,要特别关注生源地疫情、返校途中防控风险等因素,适当推迟相关学生返校时间。

(六)把好返学入校关口

各级各类学校设置专门入学通道,配备体温检测仪器,设置体温测试点,对师生员工逐一检测体温,对存在体温异常等症状的,按照《临沂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导手册》和《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指导手册》要求,及时劝返、隔离、处置,依据规定及时向卫生健康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严禁带病入校。

三、强化督查,确保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一)强化学校人员管控

开学后,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控制校内人员聚集活动,针对可能出现聚集的重点场所、重点时段提前做好预案,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强化对滞留疫区、在外实习实训、校外住宿、医学隔离等师生群体的管理,加强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业指导。

(二)抓好日常管理服务

对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减少出入口,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严格落实校内人员出入登记(审批)、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等制度,对不服从管理的一律严肃处理。全面做好校园环境清洁卫生,按要求对各类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对图书馆、体育馆、商业服务网点等实施人流量限制;加强校内食堂和学生配餐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行分时、分散、打包就餐。

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对为学校提供集体配餐服务的

单位加强监督检查。

(三)妥善做好应急处置

各级各类学校细化完善疫情应急方案,做好师生晨午检、缺勤登记追踪等工作,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立即送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一旦确定为疑似病例,第一时间上报情况,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做好有关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统筹做好教学安排

适当调整教学计划安排,保障春季学期教学时间,确保完成教学任务。对身处疫区不能返校和被隔离观察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支持。统筹安排好各类考试时间,做好考生思想工作。


临沂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导手册


2020年2月

前言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指导学校、幼儿园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手册。

一、基本原则

全市教育系统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市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执行。



目录

一、认识新冠肺炎

二、延迟开学期间的防控工作

三、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四、开学后的防护措施

五、发生疫情的应急处置

一、认识新冠肺炎

(一)新冠肺炎

新冠肺炎是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是一种急性感染性肺炎,2020年2月7日,国家卫健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英文简称为NCP。

(二)传播途径

目前可以确定新冠肺炎传播途径主要为直接传播、气溶胶传播和接触传播,各类人群普遍易感。

1.直接传播。是指患者喷嚏、咳嗽、说话的飞沫,呼出的气体近距离直接吸入导致的感染。

2.气溶胶传播。是指飞沫混合在空气中,形成气溶胶,吸入后导致感染。

3.接触传播。是指飞沫沉积在物品表面,接触污染手后,再接触口腔、鼻腔、眼睛等粘膜,导致感染。

(三)潜伏期及临床表现

基于目前的流行病学调查,潜伏期1-14天,多为3-7天。潜伏期具有传染性,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

新冠肺炎患者的临床表现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约半数患者在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值得注意的是,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在1周后恢复。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四)何时就医

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表现,并不意味着已经被感染了。但如果出现:

1.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

2.且有湖北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应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五)就医时注意事项

1.如果接触者出现症状,要提前选择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

2.前往医院的路上,及就医全程应该佩戴口罩。

3.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该呼叫救护车或者使用私人车辆运送病人,如果可以,路上打开车窗。

4.生病的密切接触者应时刻保持呼吸道卫生和进行双手清洁。在路上和医院站着或坐着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

5.任何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物体表面都应该用含有稀释漂白剂的消毒剂清洁、消毒。

6.就医时,应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的湖北旅行和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接触史、动物接触史等。

二、延迟开学期间的防控工作

(一)建立完善工作体系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在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和指导本县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及时分析、研判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安排好学校教学及其它相关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学校制定防控具体方案和措施;督导、检查辖区内学校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处置学校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

2.学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督查督办。

3.学校按照“两案八制”的原则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体系,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和“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师生晨午检制度”“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体检和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公共场所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清洁和检查制度”。

(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全面发动、全体动员,严防死守、不留死角。各学校要严格校园封闭管理,暂停校园对外开放,持续开展摸排跟踪工作,摸清寒假期间学校师生外出、在家情况。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网络渠道,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要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和山区等医疗卫生资源条件相对薄弱地区学校防控工作,在人员、物资上予以倾斜。密切关注疫情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习生活成本等方面的影响,确保家庭困难学生正常生活和学习。

2.各学校要建立专门的疫情防控督导组,深入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实训室、校园出入口等,实地检查人员管控、值班值守、健康检测、清洁消毒、饮食安全等情况,督促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假期值班值守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继续落实好假期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值班带班,确保值班电话、网络24小时畅通,坚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主动向社会及家长公布各类疫情防控及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督举报电话,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四)开展线上学业指导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根据《临沂市中小学延迟开学期间在线学习工作方案》,按照协同推进、分类实施、全员覆盖的原则,利用信息化技术、网络资源和平台,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开展网络教学、自主学习、线上答疑等学业指导,确保每一名学生做到“停课不停学”。教师承担的在线授课和辅导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

2.各学校要针对学生长期居家的实际,加强假期生活指导,鼓励开展亲子交流、经典阅读、文体活动、影视赏析等活动。可以结合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特点,以“抗击疫情”为主题组织开展绘画、微视频、征文、研究性学习、创意作品制作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

三、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师生情况摸排到位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按照《临沂市教育局关于转发<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继续进行摸排工作,通过网络、电话沟通机制,按照“县不漏校、校不漏班、班不漏人”的原则,关心到每一名学生、教师,将摸排结果进行统计,填写《学生外出情况统计表》和《教职员工外出情况统计表》,逐一确定允许返校学生名单。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指导师生返校前自测体温,对体温高于37.3℃,或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胸闷等症状,或在开学前14天内有重点疫区旅行史、接触史的教职工、学生,排除感染隐患后方可返校,否则不准入校。对排查的重点人员,要“一人一策”确定返校方案。

3.各学校要制定严格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做好开学后每天定时定点测量师生体温及发现异常情况应急处置的各项预案。

(二)教育教学安排到位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应对疫情对教育教学带来的影响,统筹调整春季学期教学安排,认真开展开学后的课堂教学、学生毕业、实习实训等教育教学活动。原则上实行“零起点”教学,因延迟开学耽误的教学内容,主要通过调减周末时间、压缩假期等方式来补偿,保证总教学时长不减少。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新华书店等图书发行部门沟通对接,提前告知开学时间,完善教材发放方案,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教材接收工作,按照教材发放程序,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确保做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3.开学后职业学校积极协调对接实习单位,统筹安排实训场地设施和指导教师等资源,组织好学生实习实训工作。

(三)人员培训到位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开学前要面向全体教职工开展疫情防护知识、防控技能(体温监测、清洁消毒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培训,组织开展模拟演练。

2.各学校开学第一天,要采取开班会、播放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生命健康、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加强对学生防控新冠肺炎的教育宣传,确保全覆盖。

3.各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

4.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学生减负相关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5.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心理辅导室的功能,实行全天候开放,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引导学生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

(四)场所准备到位

1.各学校要改善学校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条件,要在学校卫生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隔离室要优化工作流程、强化环境消毒、确保无交叉感染隐患,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做好充足的物资储备和学生餐宿安排。

2.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消毒,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

3.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除必要的教学活动外,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一律取消。

(五)环境消毒到位

1.各学校开学前,要对校园环境进行全面清理和消毒,做好办公场所、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实训车间、实验室、浴室、厕所等校园公共活动场所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不留死角,保持通风换气,全面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消毒方式参照《临沂市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

2.各学校要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为师生提供生活饮用水的,必须经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3.各学校要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宿舍、浴室、食堂和洗手间的流动水洗手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畅通可用,公共场所流动水洗手设施不足的,要及时增设,要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教职员工和学生使用。

(六)饮食安全到位

1.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负责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开学之前,认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自查的主要内容为“一严禁、五到位”。

“一严禁”:严禁圈养、宰杀、加工野生动物及活体畜禽类动物。

“五到位”:一是进货查验执行要到位,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二是环境卫生控制要到位,及时对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就餐场所要经常通风;三是加工操作及配送要规范到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四是人员健康要管理到位,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并佩戴工作帽、口罩、手套,加强人员岗前检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应立即离岗就诊;五是应急处置要到位,各单位要制定严格的疫情防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措施,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2.各学校要严格就餐管理,提倡师生回家就餐,确需在学校就餐的,由学校结合实际实施错时下课、错时就餐、拉开餐位距离,采取分餐、打包、送餐等多种方式,减少聚集用餐。公共餐具和饭菜统一由工作人员分发,禁止自行取用。严禁师生外出就餐或点外卖。

(七)防护物资到位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的医用口罩、75%酒精、消毒溶液、紫外线消毒灯、消毒洗手液、肥皂、胶皮手套、体温计、红外测温仪、喷雾器、应急药品等物品。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为每个班级配备一个红外体温测量仪,学校门口配备台式测温仪,卫生间必须放置香皂或洗手液,每日检查、及时补充。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在特定地点设置专门的口罩回收垃圾桶。要将口罩回收垃圾桶套袋加盖,张贴明确标识,每日至少进行1次回收口罩销毁处理,或交给当地专门机构集中处理。

3.各学校要妥善保管疫情防护物资,实行定点存放、分类登记、专人负责,确保物资分配使用安全、科学、高效。

(八)沟通协调到位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认真筹划做好开学日入校工作,要主动做好家校沟通,及时了解学校师生上下学使用的交通工具等,确保入校安全有序。开学前在校区驻地满14天且无异常情况的师生员工可正常返校。根据管控和服务能力确定报到学生人数和批次安排,组织教职员工、学生,分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错峰返校。人数超过1000人的学校,必须制定入校时间表,实行错时入校;寄宿制学校1日完不成的,可以安排2日进行。要事先通知家长和学生入校时间、注意事项、如何乘车等。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配合联防联控,自觉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和公安机关的联络,及时寻求支持与帮助,共同构筑起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一旦发现师生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疑似病例,立即按照《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疫情报告程序》要求落实隔离等相关防控措施,并配合卫健等相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校园周边隐患排查力度。积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卫生、政法、工商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开学前后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点)、治安、交通等专项整治,切实消除隐患,营造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

四、开学后的防护措施

(一)严格核验开学条件

根据《山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全省疫情防控I级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各县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属地范围内的学校进行全面核验合格后,方可安排学校开学。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寄宿制学校可优先安排开学,幼儿园在疫情有效控制后安排开学。

(二)加强师生日常防护

1.开展安全检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认真开展自查,不仅要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也要对基础设施、用电用水、门禁保安、视频监控、消防器材、教学设备、危化物品、安全通道等进行全方位排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对短期内不能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并限期整改到位。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教育引导师生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2.加强门卫安保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设置专门入学通道,配备体温检测仪器,设置体温测试点,对师生员工逐一检测体温,对存在体温异常等症状的,一律劝返、依据规定及时向卫生健康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严禁带病入校。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因公务进入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消毒,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除必要的教学活动外,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一律取消。

3.做好日常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和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在校教职工、学生如出现可疑症状(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需第一时间带好口罩,送至隔离室进行健康观察,并及时送医。学校要及时进行防控处理(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对呕吐物及教室等场所进行消毒)和信息上报。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学校要与家长保持联系,如出现疑似或确诊感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程序进行上报。

4.做好个人卫生。在密闭公共场所近距离接触过程中,要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减少接触公共物品。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推行师生员工勤洗手、正确洗手方法。尽量缩小活动范围。

5.加强疫情防控废弃物管理。每日至少进行1次回收口罩销毁处理,或交给当地专门机构集中处理。

(三)强化上下学路上的防护

1.上下学路上要正确佩戴口罩。建议师生根据家校距离、以半小时赶路时间为上限,合理选择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出行。

2.不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校车出行。确需乘坐校车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用品。

3.校车每次使用前后,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必须对校车内部及门把手进行严格消毒。高中段学校应根据实际错峰安排返校时间,适时分地区、分学校、分批次向离校学生发布返校通知。

4.对集中返校学生,学校可安排车辆统一接站,接站过程中,全面做好车辆消毒和学生体温检测。

(四)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1.妥善安排日常教学工作。原则上,各学校开学后实行“零起点”教学。学校结合线上学习安排情况和学生实际学习效果,摸清薄弱环节,制定学科教学计划,并严格按教学计划开展教学,不得抢赶进度。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学生的学习效果,逐个进行沟通、确认,开展个性化辅导。

2.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开学第一周,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组织开展一次集体心理辅导。

3.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同时,务必加强家校协同合作,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持续保持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五)做好环境通风消毒

1.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礼堂、办公室、卫生间等活动区域,加强通风清洁,避免使用中央空调,使用时须经专业评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至少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三次,每次20-30分钟。户外空气质量较差时,通风换气频次和时间应适当减少。有条件者安装机械通风设施。

2.卫生间、洗手池应配备洗手液或肥皂,做好接触频次高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电梯按钮、共用教室课桌椅等)、食堂、校卫生(保健)室、电梯间、卫生间等重点环节预防性消毒。

(六)具体消毒方法

1.日常空气消毒。可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或空气消毒机消毒。

紫外线灯照射消毒:在无人条件下开启,每次照射不少于1小时,每天一次。

空气消毒机消毒:可采用紫外线循环风、高压静电循环风等类型的空气消毒机,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使用。提倡有人条件下开启使用。

2.日常空调滤网消毒。每月清洁消毒一次,过滤网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

3.日常地面、物体表面消毒。地面可用含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讲台、课桌椅、窗台、角橱、门窗把手、床栏、电话机、开关、洗手盆、坐便器、台面等高频接触的部位可用250 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至少一次。

4.日常集体食堂厨房的清洁消毒。每餐工作完毕用清洁剂,如洗洁精清洁各种厨具、餐具表面,并用清水冲洗干净,保持卫生。厨房地面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一次。

5.日常集体食堂餐具消毒。使用高温加热消毒碗柜等,按照操作说明书使用;也可用高温蒸汽或煮沸15~30分钟消毒,或采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漂洗干净。餐具消毒后应注意保洁。

6.日常手的消毒。学校应在校园内配置足量的洗手设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应配备充足的洗手液,督促学生在入校后、离校前、饭前便后、集体活动前后等进行洗手。洗手时应采用流动水,按照六步洗手法洗手。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含醇类速干手消毒液。

7.日常卫生间的消毒。可用有效氯浓度250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门把手、水龙头、马桶按钮、洗手台面等或用以上消毒液放入喷雾器中进行空间及表面喷雾至湿润,等待30分钟后再开窗通风,清水洗净。

8.日常校车的消毒。无空调的校车应开窗通风,有空调的校车到终点后应开窗通风;校车内座椅、扶手、吊环等表面可参考本文三(三)物体表面的消毒;车内空调滤网每周清洁消毒一次,滤网可浸泡于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后使用;无窗密闭的校车,可在人员清空后用移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1小时,或可用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雾消毒,作用30分钟后,开启空调外循环通风换气。

9.随时消毒。学校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暴露病例时,患病学生应立即隔离,学校保健医生立即上报属地疾控中心,在疾控部门指导下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并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消毒人员应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消毒完成后及时清洁消毒双手。根据疾控部门的指导确定消毒范围,对疑似病例和密接人员的生活用品(包括文具、餐具、洗漱用品等)、随身物品、排泄物、呕吐物(含口鼻分泌物、粪便、脓液、痂皮等)等进行随时消毒。消毒方法可参考如下:

疑似病例和密接人员的生活用品和随身物品可采用有效氯浓度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对象和方法可参考日常性消毒。

疑似病例的排泄物和呕吐物消毒:可用含固态过氧乙酸应急呕吐包覆盖包裹,或用干毛巾覆盖后喷洒10000mg/L含氯消毒剂至湿润。污物污染的台面和地面应及时消毒,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000mg/L的消毒液擦拭或拖拭,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作用30分钟。建议擦拭2遍。

疑似病例所在班级座位及其前后三排座位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处理或2~3遍的擦拭消毒。

消毒人员填写随时消毒处理记录(附表)并留存资料。

10.终末消毒。发现疑似病例送至医院送院治疗后,学校环境应及时由属地疾控机构组织进行终末消毒。

11.常见消毒剂及配制。有效氯浓度500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1)84消毒液(标识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100比例稀释;(2)消毒粉(标识有效氯含量12%,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3)含氯泡腾片(标识有效氯含量500mg/片):1片溶于1升水。

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12.注意事项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学生请勿触碰。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七)加强督导检查

开学后,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开学准备工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五、发生疫情的应急处置

学校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应及时上报,并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一线指挥调度。

(一)疫情报告处置流程

1.做好疫情报告。学校师生员工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患者,学校立即按程序(后附疫情报告程序)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2.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学校应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开展必要的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消除恐慌心理。

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学校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配合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疫点开展终末消毒、疫情调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4.查验复课证明。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持医院病愈返校证明或解除隔离证明到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上课。

5.总结疫情发生的经验教训,加强重点环节管控,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疫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

6.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隐瞒病情、缓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做好心理支持和疏导

1.保持正常的生活节奏。指导学校师生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和正常的作息习惯,劳逸结合,勇于面对疫情带来的心理压力,多运动,多交流,缓解紧张情绪,不道听途说,不传谣信谣,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2.提供必要的校园支持。教师要多陪伴学生,教育学生做好自我心理调节,学会自我保护和帮助他人。同学之间要互相陪伴,分享乐趣,倾听苦恼。

3.寻求专业的心理帮助。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心理辅导室的作用,主动发现并认真对待寻求帮助的学生,给予心理关怀。对于情况较严重的孩子,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引导他们寻找专业机构的心理帮助。

(三)注重舆情引导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关注因疫情引发的学生、家长的负面情绪,主动做好宣传、教育和疏导工作。要做好教职员工的心理辅导,防止个别人员出现恐惶、逃避、抵触等心理。要积极关注学校应对措施不到位等引发的舆情动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化解。要坚持政务、校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和家长公布开学准备和疫情防控情况,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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