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财税优惠政策落地落实,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尽快恢复生产,方便企业和社会各界办理或咨询,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现就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及上级财税部门制定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财税优惠政策中临财办[2020]1号文件未涉及的政策,制定如下本实施细则。
政策原文:临财办发〔2020〕6号关于印发《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第二批)》的通知
上一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财税优惠政策汇编(截至03月16日) 下一条: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