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分享到:
 首页 | 防控动态 | 通知公告 | 防控指南 | 疫情通报 | 政策措施 | 沂水县疫苗接种 | 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疫情防控>>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杨某某在沂水活动轨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09    点击:[]

杨某某,外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022年4月7日13:20左右,杨某某驾驶货车自长深高速公路沂水出口下高速,在出口处做抗原检测,结果阴性,13:40由山东世纪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韩某某,单独驾车引导至公司,在公司装货后于15:09驾车离开,全程佩戴口罩,未下车。

15:54驾车到四十里堡镇皂角树村附近中临石化加油站加油。16:30左右到东二环北首东晟汽贸旁边水饺炒菜店,16:59微信付款后离开,经长深高速沂水北入口上高速离开沂水。

请与杨某某在沂水期间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报告或电话联系沂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539—2251670),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检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为了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请积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保持合理社交距离,少聚集、少聚餐,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科学文明参与疫情防控。

沂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9日

上一条:关于紧急寻找次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下一条:致沂水县外出务工人员的一封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