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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奖举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07    点击:[]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切实做好省外、境外来沂返沂人员管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扩散,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机制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奖举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1、从境外、省外、特别是湖北省(武汉市)来沂返沂未纳入管控范围的。

2、与湖北省(武汉市)等重点疫区来沂返沂人员密切接触未纳入管控范围的。

3、隔离人员正在管控期间,随意外出活动或不听劝阻的。

二、举报方式鼓励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如实举报。举报电话:0539—2251670,报警电话:110。

三、奖励办法

1、每条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给予首次举报人奖励1000元。

2、受理举报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沂水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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