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分享到:
 首页 | 防控动态 | 通知公告 | 防控指南 | 疫情通报 | 政策措施 | 沂水县疫苗接种 | 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疫情防控>>通知公告>>正文

沂水汽车站道路客运复班通告

发布日期:2020/03/06    点击:[]

沂水汽车站道路客运复班通告

根据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方便复工复产和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沂水汽车站自2020年3月6日起,恢复运营沂水至临沂客运班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运行沂水至临沂客运班线发车计划

沂水汽车站发车时间:

07:50 08:30 09:10 09:50 10:40 11:20 12:00

临沂客运总站发车时间:

12:00 12:50 13:40 14:30 15:10 16:00 16:50

二、相关要求

1、所有旅客必须佩戴口罩、持身份证进站购票并配合站务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体温检测及信息登记,否则不予提供乘车服务。

2、旅客要服从工作人员指定的座位就坐,拒不配合的不予提供乘车服务。

3、旅客乘车途中应遵守乘车制度,严禁不戴口罩、相互交流、随地吐痰等行为。

4、乘车旅客如有身体不适等症状,要立即服从驾乘人员的安排,至车内应急隔离区等待应急处理。

5、到达目的地下车旅客应配合驻地的防疫工作安排。

三、工作措施

1、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教育培训,与从业人员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全面排查复工人员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按规定组织对驾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的,必须采取隔离措施,不准上岗。按要求为职工配备足够的口罩等防护物品和消毒液等消杀用品。

2、加强客运站场、办公区、餐厅等区域全面消杀防疫,确保符合疫情防控条件。对汽车站售票厅、候车室及卫生间、洗手池等相关公共区域和公用设施等重点区域配备专用消毒液,增加消毒频次。

3、营运车辆严格消毒管理制度,加强消毒防控,实行“趟消毒、趟通风”制度;车辆每次出行前对车厢进行常规性清洁消毒;收车后对重点部位进行专门消毒处理。

4、驾乘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车上乘客出现疑似病情,就近安全停靠车辆,迅速引导乘客与疑似病患隔离并拨打电话报告公司和安全、防疫部门介入处置。

5、乘车旅客严格按照载客人数≦50%控制客座率,并要求分散就座,在车辆后部预留必要区域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

6、严格实行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建立全环节、全流程、可追溯疫情防控台帐,每天将运营疫情防控情况报县交通运输局。

四、沂水汽车站将根据上级要求逐步恢复市际、省际客运班线和城市、城乡公交运营。请广大旅客及时关注沂水交通、沂水汽车站公众号。咨询电话:0539-2251251、2251252。

沂水汽车站

2020年3月6日

上一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奖举报的公告
下一条:沂水县红十字会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发放情况公示(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