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沂水县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十二批)有关情况
8月3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交办第12批信访举报件22件,其中标星件2件,本批交办信访件共涉及9个乡镇(街道)、6个县直部门。
截至目前,我县前12批次共收到交办信访件100件(与沂南有同一编号信访件),标星件6件,占全市信访件总数量(共1204件)的8.3%,数量排名第4。全市数量位于前三位的是兰山区183件、兰陵县131件、费县128件。
从案件涉及属地看,许家湖镇25件、沂城街道15件、四十里堡镇12件、道托镇12件、诸葛镇10件、杨庄镇6件、沙沟镇6件、黄山铺镇5件、富官庄4件、夏蔚镇4件、院东头镇3件、高桥镇3件、马站镇2件。从案件主管部门看,生态环境分局81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2件、畜牧中心18件、综合执法局15件、住建局5件、水利局3件、农业农村局3件、市场监管局3件、发改局2件、卫生健康局1件、交通运输局1件、跋山水库1件。从污染类型看,涉及水污染类46件、大气污染类25件、生态破坏类18件、固废污染类4件、噪声污染类2件、其他类5件。从行业领域看,主要涉及砂石29件,占比29.0%;工业企业27件,占比27.0%;畜禽养殖22件,占比22.0%;生活、建筑垃圾3件,占比3.0%;餐饮油烟1件,占比1.0%;其他18件,占比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