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沂水县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十一批)有关情况
8月2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交办第11批信访举报件9件,本批交办信访件共涉及5个乡镇(街道)、6个县直部门。
截至目前,我县前11批次共收到交办信访件78件,标星件4件,占全市信访件总数量(共1114件)的7.0%,数量排名与河东区、平邑县并列第6。全市数量位于前三位的是兰山区174件、费县124件、兰陵县123件。
从案件涉及属地看,许家湖镇17件、四十里堡镇12件、沂城街道11件、道托镇11件、诸葛镇9件、杨庄镇5件、黄山铺镇4件、富官庄4件、沙沟镇3件、院东头镇3件、夏蔚镇3件、马站镇2件、高桥镇2件。从案件主管部门看,生态环境分局62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4件、畜牧中心15件、综合执法局10件、住建局5件、水利局3件、农业农村局3件、市场监管局2件、卫生健康局1件、交通运输局1件、跋山水库1件。从污染类型看,涉及水污染类36件、大气污染类19件、生态破坏类15件、固废污染类4件、噪声污染类2件、其他类2件。从行业领域看,主要涉及砂石22件,占比28.2%;畜禽养殖20件,占比25.6%;工业企业19件,占比24.4%;生活、建筑垃圾3件,占比3.8%;餐饮油烟1件,占比1.3%;其他13件,占比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