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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沂水县交办群众信访件(第04批)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4-08-03 信息来源:信息宣传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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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沂水县交办群众信访件(第04批)办理情况

(第04批  2024年07月2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受理方式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目标

是否办结

问责情况

备注

31

D3LY20240725031

来电

沂水县许家湖镇西赵家楼村,该村村西汪塘一直存在被倾倒生活垃圾现象。

沂水县

固废

7月26日,沂水县组织许家湖镇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西赵家楼村村西有1处汪塘,面积约850平方米,汪塘内确有倾倒的生活垃圾。

属实

1.7月26日,许家湖镇组织人员对汪塘内生活垃圾进行清理,目前清理完成。
2.西赵家楼村村委加强汪塘卫生管理,防止村民再次倾倒垃圾。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37

D3LY20240725037

来电

沂水县许家湖镇驻地麒详新材料工厂,距离居民区较近,夜间炭烧焊接作业时,光污染严重,且存在辐射。

沂水县

其他

7月26日,沂水县组织许家湖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许家湖镇驻地麒详新材料工厂”实为麒祥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该企业年产42万吨高性能子午轮胎配套专用材料、7.5万吨小苏打项目,2023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并开工建设。
2.目前,企业正在建设公用工程站、外管廊管道等,施工场地距最近住户约200米,作业时段为早七点半至晚七点,无夜间施工现象。走访周边村庄共12户群众,均表示近期企业未夜间施工。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监管,规范焊接作业,严禁夜间焊接。
2.许家湖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保护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监管

已办结

51

D3LY20240725051

来电

沂水县许家湖镇前岜山村,2022年至今,村内东侧山体处地下水存在异味、表面漂浮油花。

沂水县

大气

7月26日,沂水县组织许家湖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前岜山村村内东侧山体处地下水不属于饮用水源地,该处有居民约50户,生活用水均由县水务公司集中供应,有约20户架设自备井取水用于生产灌溉。通过走访10户有自备井的群众,6户表示存在异味,水表面漂浮油花。目前排查的地下水疑似污染源有2处:
1)前岜山村村民任某某2021年6月在村东岭建有养殖棚2个,总面积约1000平方米,目前养鹅1500余只,属于规模化养殖场,位于非禁养区。养殖棚地面未硬化,地面上方搭设滤网用于沉漏鹅粪,鹅粪在卖鹅时一并清理。2024年7月中旬养殖棚倒塌致使雨水冲刷鹅粪,粪污外流对水质造成一定影响。目前养殖棚已重新搭建完成,粪污收集存放于养殖棚内,无外排行为。
2)2024年5月20日,养殖户任某某擅自在院内建设泔水熔炼设施,收集餐饮行业泔水进行加工售卖,在加工过程中,有油脂外溢及残渣倾倒现象,对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6月17日,接到群众举报后,许家湖镇对该养殖户院内熔炼设施进行了清理,养殖户已不再炼油。
2.7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村内东侧山体处群众家中有异味的自备井地下水进行检测,氨氮6.15mg/L,高锰酸盐指数14.8m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Ⅴ类标准。
3.以上为初步调查结果,下一步沂水县将深入调查。

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对该规模化养殖场监管。
2.许家湖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3.沂水县责成许家湖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调查,深入排查污染源。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54

D3LY20240725054

来电

沂水县许家湖镇前岜山村村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废水池散发刺鼻气味,夜间作业时,排放刺鼻气体。

沂水县

大气

与第03批D3LY20240724005号反映的内容(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基本一致。
7月26日,沂水县组织许家湖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为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沂水县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47号,公司已按照要求办理了相关环保手续,目前该公司正常生产。
2.反映的“废水池”实为该公司的污水处理站,其中污水处理站厌氧产生的沼气及废气进入热电车间进行焚烧处理,氧化沟及沉淀池等设施均采取反吊膜、气顶膜等措施进行密封,产生的废气通过两级碱液吸收处理。现场核查时,发现其氧化沟平流池密闭棚存在部分老化破损现象,有刺鼻气味溢出。该公司产生废气除污水处理站以外,还来源于各生产车间、罐区,均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查阅档案资料,该公司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要求,该企业每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92个废气排放口进行全覆盖检测,每半年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于7月26日白天、7月28日夜间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VOCs检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许家湖镇走访企业周边3个村庄12户群众,均反馈夜间无明显刺鼻气味。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继续加大对两家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定期开展监督监测,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许家湖镇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减少环境影响,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损密闭棚已完成修复。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58

D3LY20240725058

来电

沂水县道托镇王官庄村,村北好运谷养鸡厂,每逢下雨时外排粪水至村北河道内,将水源污染。

沂水县

7月26日,沂水县组织道托镇、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群众反映的“王官庄村村北好运谷养鸡厂”实为临沂好运谷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建有鸡舍30栋,现存栏肉鸡750000只,位于非禁养区,配建养殖废水暂存池3个共约1700立方米。该公司已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
2.7月19日,因该公司养殖废水暂存池抽水口未及时封闭,导致大量雨水进入暂存池,养殖废水暂存池水满后自行外溢,流入北侧沟渠。7月20日,有群众反映该公司存在养殖废水外排现象,接到举报后,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道托镇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废水暂存池废水外溢痕迹,要求该养殖场立即封闭暂存池抽水口。7月24日,沂水县环境监控中心现场取外溢废水水样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项目超过《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限值要求。
3.7月26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情况。

属实

1.7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临沂好运谷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依法立案调查。
2.道托镇责成临沂好运谷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再次发生废水外溢情况。

立案查处,加强监管

已办结

75

D3LY20240725075

来电

沂水县南三环路庐山工业园内麒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施工,未覆盖防尘网,也未进行洒水降尘,扬尘污染。

沂水县

大气

7月26日,沂水县组织许家湖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住建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麒祥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42万吨高性能子午轮胎配套专用材料、7.5万吨小苏打项目,2023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并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公用工程站、外管廊管道、地面硬化等工程施工。
2.现场检查时,施工场地有约1800平方米裸土已覆盖防尘网,剩余约200平方米裸土未覆盖,东侧施工道路有部分泥土,未洒水抑尘,易产生扬尘。

属实

1.7月26日,县住建局对麒祥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下达《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厂区内裸土进行覆盖,对路面冲刷并洒水抑尘,确保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7月27日,该公司已完成整改。
2.许家湖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84

D3LY20240725084

来电

沂水县诸葛镇韩莱路1号鲁南矿业,生产加工时产生大量扬尘,污染环境。

沂水县

大气

7月26日,沂水县组织诸葛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群众反映实为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建有露天转地下开采项目、破碎系统改造项目,主要从事铁矿石开采、铁精粉加工,均已办理环评手续。
2.扬尘主要来源于道路运输、破碎加工和物料暂存。其中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密闭、进出用洗车台冲洗。破碎加工工序上料、破碎过程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并配套3套布袋除尘设施。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已对暂存物料进行覆盖,运输道路有积尘,已采取洒水和清扫降尘措施。查阅该公司自行检测报告,无组织废气检测颗粒物检测结果符合《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椎》浓度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1.诸葛镇责成鲁南矿业公司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对运输道路每天冲洗一次,增加洒水和清扫频次,确保不起扬尘。
2.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监管,监督企业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诸葛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辖区生态安全。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135

X3LY20240725004

来信

沂水县道托镇密家沟村任某涛,将密家沟村东的猎龙河,下村桥至莒县杨庄桥1.5里河道内河沙售卖,破坏生态环境。

沂水县

生态

7月26日,沂水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道托镇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群众反映的“密家沟村东的猎龙河”实为住龙河。2019年6月,道托镇密家沟村进行“村村通”道路修整,2019年4月30日,经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从住龙河挖取河沙,用于本村“村村通”道路修整,2019年5月10日口头委托密家沟村村民任某某具体组织现场施工,6月2日至6月4日挖取河沙1200余立方米用于“村村通”道路修整和抵顶施工费用,2024年7月26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道托镇现场核查时发现,属于违法行为,但已超过行政处罚法两年诉讼时效。
2. “村村通”施工期间,为了防止河沙外运,密家沟村委安排人员轮流值班,现场监督,未发现任某某有河沙外卖情况。
3.经现场检查和走访周边村民,目前该河段未发现其他盗采河沙的行为。

属实

沂水县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道托镇加强对住龙河的监督管理,严防河沙盗采行为,严厉打击不法活动。

加强监管

已办结

140

X3LY20240725009

来信

沂水县富官庄镇王家箕山村非正规养殖厂,污染环境。

沂水县

7月26日,沂水县组织富官庄镇、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富官庄镇王家箕山村现有庭院养殖户3家,非规模养殖场,均位于非禁养区。其中,王某起养羊291只,为养殖专业户,配建沉淀池1处,养殖粪污用于售卖;王某平养羊57只,为散养户,养殖粪污用于售卖;王某胜养牛15头,为散养户,少量养殖粪污用于还田。
2.7月26日现场查看,3家养殖户无粪污堆积,未外排,有轻微养殖异味。

部分属实

1.富官庄镇责成3家养殖户定期清理粪污,喷洒除臭剂除臭。
2.富官庄镇督促王家箕山村委加强巡查,确保村内3家养殖户粪污及时清理售卖、还田。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注:1.被督察市调查处理后按此表报送督察组,被督察市公开办理情况的表头建议修改为山东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批)办理情况
2.污染类型包括大气、水、固废、土壤、海洋、生态、噪声、辐射、其他。
3.是否属实按照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不属实区分。
4.是否办结按照未办结、已办结、阶段办结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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