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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县畜牧局等单位及个人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18年01月15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县畜牧局等单位及个人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18〕1号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位于县城区鑫华西路以南,西城三路以西,县畜牧局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6059平方米,赵明江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21.52平方米。具体事宜按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执...
    2018年01月15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8年01月12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18〕1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沂水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15〕47号)同时废止。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11日​沂水县大面积...
    2018年01月12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8年01月05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沂政任字〔2018〕1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李志刚同志为沂水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樱民同志为沂水县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靳勇同志为沂水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张付刚同志的沂水县...
    2018年01月05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17年度全县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8年01月01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17年度全县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沂政发〔2017〕101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2017年,全县各级、各有关单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心,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力提升科学统计水平,规范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努力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全县统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树立典型,促进工作...
    2018年01月0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为于化凤等69名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
    2017年12月30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为于化凤等69名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沂政发〔2017〕100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广大干部职工抢抓机遇,开拓进取,顺利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其中,于化凤等69名同志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在各项重点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为树立榜样...
    2017年12月30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年12月30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161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沂水县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9日沂水县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全县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打造审批...
    2017年12月30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2017年12月30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160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景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打造优质政务服务环境,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要求,经梳理论证,现将第二批群众和企业到部门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向社会...
    2017年12月30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的通知
    2017年12月29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的通知沂政办字〔2017〕10号办公室各科室: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同志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强化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务实高效...
    2017年12月29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度沂水县首席技师名单的通知
    2017年12月27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度沂水县首席技师名单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158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根据《沂水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经县首席技师评审委员会评审、考察、公示和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经县政府研究,批准确定解海涛等12名同志为2017年度“沂水县首席技师”,现予以公布。附件:2017年度“沂水县首席技师“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
    2017年12月27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沂水县2015-2016年度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和2016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报
    2017年12月24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沂水县2015-2016年度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和2016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报沂政发〔2017〕96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沂水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经县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县政府决定授予“β-葡萄糖苷酶高产菌株的选育及发酵工艺”等9项成果为2015-2016年度科学技术特别贡献...
    2017年12月24日
  •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
    2017年12月22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临沂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你市《关于审批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请示》(临国土资报〔2017〕48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制定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详见附件)。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2017年12月21日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序号名称类别规格标...
    2017年12月22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县粮食收储管理中心(院东头收储站)及院东头粮油管理所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17年12月21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县粮食收储管理中心(院东头收储站)及院东头粮油管理所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17〕97号县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沂水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沂水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资产处置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决定收回位于院东头镇驻地的县粮食收储管理中心(院...
    2017年12月2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7年12月19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办法(试行)》的通知沂政发〔2017〕94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2017年12月18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
    2017年12月19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沂水县“十三五”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第二批)的通知
    2017年12月10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沂水县“十三五”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第二批)的通知沂政发〔2017〕9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经乡镇推荐和专家评审论证,确定临沂胜旺手套制作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为沂水县“十三五”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第二批),现予公布。 附件:沂水县“十三五”循环经济示范...
    2017年12月10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17年12月01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129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县政府对2017年11月30日之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70件、废止的26件、拟修订的17件。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
    2017年12月0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7年11月30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127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现将《沂水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9日沂水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则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不断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
    2017年11月30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
    2017年11月24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沂政发〔2017〕9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民发〔2016〕115号)、民政部《关于印发<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山...
    2017年11月24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年11月05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120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对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予以调整充实。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组 长:陈海龙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副组长:刁俊波 沂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成 员:陈...
    2017年11月05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县职业学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17年11月05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县职业学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17〕90号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沂水县职业学校位于院东头镇姚店子村、原姚店子职业高中国有建设用地24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同时注销以上宗地范围内已颁发的沂国用(2005)第13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事宜按收回土地协议书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2017年11月4
    2017年11月05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格林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17年11月05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格林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17〕89号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位于龙家圈街道后马荒村以南、双马路以北沂水格林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6667平方米。具体事宜按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2017年11月4
    2017年11月05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城街道回民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17年11月01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城街道回民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17〕88号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位于县城区沂蒙山路以南,沂城街道回民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平方米。具体事宜按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2017年10月31
    2017年11月01日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2017年10月2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8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规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政府决定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
    2017年10月21日
  • 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2017年10月21日
    ​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水利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前年度欠缴或预缴的上述政府性基金,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或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
    2017年10月2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县城镇发展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7年10月21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县城镇发展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17〕87号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沂水县城镇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县城区沂博路以西、小沂河北路以北国有建设用地5955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同时注销以上宗地范围内颁发的沂国用(2015)第61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事宜按收回土地协议书执行。沂水县人...
    2017年10月2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沂水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年10月19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沂水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114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为加强对做好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沂水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组 长:戚树启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副组长:杨明升 县环保局局长    郭京裕 县统计局局长成 员:...
    2017年10月19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沂水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2017年10月14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沂水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沂政发〔2017〕85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加强文物保护,发展文物事业,经研究,确定将新石器时期东山遗址等87处文物列为我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县文广新局要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依法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作出标志说明,明确...
    2017年10月14日
共1645条  8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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