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县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规范性文件草案等工作。
(二)承担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政策和发展趋势的研究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投资促进、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牵头拟订全县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和任务目标。承担全县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工作,提出招商引资对策建议。
(三)承担与重要经济区域的联系、沟通、信息交流的服务工作。承担全县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信息的收集、筛选工作。承担招商顾问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四)承担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营销策划、包装推介等工作。牵头拟订全县重大投资促进活动方案,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五)参与全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服务工作,承担意向项目评估、准入、选址、流转和签约项目推进、跟踪等服务工作。承担县属国企平台招商合作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六)承担全县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综合评价、调度考核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拟订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指导县直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和开发区投资促进部门拟订年度任务目标并承担跟进、督促等服务工作。
(七)参与拟订全县招商引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指导相关单位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工作。
(八)承担全县投资促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招商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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