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负责组织实施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1)参与制定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编制中长期规划。
(2)拟订全县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3)组织拟订全县工业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经济运行工作
(1)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
(2)负责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
(3)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信息产业政策
(1)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政策。
(2)负责研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施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调整方案。
(3)负责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4)负责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四、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工作
(1)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按省市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
(3)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五、负责企业创新工作
(1)负责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指导制造业发展,指导推动产学研联合。
(2)负责按规定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
六、负责企业改革发展工作
(1)负责制定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和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
(2)负责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工作
(1)负责对有关行业进行政策研究,为企业提供服务
(2)负责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
(3)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4)承担油气管道安全监管职责。
八、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
(1)负责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3)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4)负责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5)负责促进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6)负责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工作。
(7)负责审核申报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工作。
(8)拟订全县信息网络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9)负责统筹规划全县通信、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专用通信网络规划建设。
(10)负责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通信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以及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和标准。
(11)负责负责组织县内党政专用通信网络、救灾应急通信和其它重要通信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九、负责信息安全工作
(1)负责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信息系统数据库灾难备份建设。
(2)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体系。
(3)负责保障县内党政专用通信与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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