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首页 > 政民互动 > 信息详细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41008006
信件标题 咨询鞭炮经营许可证办理
姓名 张*
手机 189****0732
写信时间 2024-10-08
信件内容     请问鞭炮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4-10-08
回复单位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鞭炮经营许可证问题,我局相关科室做出如下回答。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申报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具体流程及提交材料如下:
(一)提交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或个人到乡镇(街道)应急办报名,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将填写完善的申请书交回乡镇应急办,申请书包含以下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承诺书;
6.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安全管理制度。
(二)应急办初审。申办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
(三)县应急局审查。乡镇初审符合条件上报县应急局许可科,许可科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危化科对许可办审查合格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经营条件进行现场抽查。
(四)组织培训。对材料和现场通过审查的单位,由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 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五)审核发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到县应急局许可科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