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 ||
姓名 | 刘 | ||
手机 | 138****7791 | ||
写信时间 | 2023-08-26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教育局领导: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本人于2023年8月22日凌晨5点报名沂水县第三实验小学*(当时显示空余学位70个),当时要求上传的资料有1.户籍信息;2.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等3.其他信息未要求上传如社保(已连续交满1年以上),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本人材料完全符合沂水县2023年义务教育随迁子女报名条件,2023年8月26日报名系统显示继续提报第三第四志愿,凌晨5点左右本人继续报名沂水县第三实验小学(显示空余学位10个),9点本人分别打电话咨询沂水县第三实验小学及沂水县教育局报名录取问题,答复是不清楚,不知道,继续填报等待。麻烦咨询一下领导:在所有符合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情况下,学校在进行初审时优先录取的原则是什么,应当第一时间公示录取条件情况,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初审阶段有谁监督,是否是学校自己说了算,有没有主管监督部门全程跟踪监督?麻烦领导看到后尽快回复一下,时间过了之后没有意义了,谢谢! |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时间 | 2023-08-27 | ||
回复单位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
回复内容 | 市民您好,感谢您的来信。随迁子女招生优先接收有社会保险、纳税申报、营业执照等手续齐全,经大数据校验属实的;再接收城区小学毕业的在籍六年级学生;最后接收其他确系长期在城区内生活且居所相对固定的随迁子女。招生学校根据志愿填报顺序,按照随迁子女监护人社保、经商纳税时间长短等因素依次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