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个人中心 | 注册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20402009
信件标题 关于泉庄镇尹家峪村拆迁情况咨询
姓名 尹**
手机 178****1391
写信时间 2022-04-02
信件内容     请问今年有对尹家峪田园综合体建设过程中的拆迁与征地计划吗?如果有的话能否告知详细拆迁区域与拆迁补偿方案,麻烦了!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2-04-04
回复单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于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2022年暂无对尹家峪田园综合体建设过程中的拆迁与征地计划。

2022年3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中规定,征收土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并规范征收土地程序共11项程序,充分保障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知情权、听证权、行政复议权和获得补偿的权利等各项权益。

如若在今后有征地计划,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会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包括征收范围、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预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您可以随时关注预公告信息。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行使工作。欢迎您随时提出宝贵建议,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