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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280元!2021年度居民医保即将开始缴费啦!

索  引  号: yishuiylbzj/2020-0000075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10-2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0-10-29
 公开程序 

我市2021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即将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参保范围:

1、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2、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学生

3、取得本市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缴费标准:

1、2021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2、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等政府资助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由所在县区政府全额代缴个人缴费部分。

3、7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其他群体参加居民医保,由所在县区政府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

缴费时间与享受待遇时间:

1、2021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0111日起至20201231,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享受医保待遇期为202111日至1231。其中,政府资助人员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1年1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2021年1月1日之后至2021年2月28日参保缴费的,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享受医保待遇期为参保缴费之日起30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3月1日之后至2021年10月31日参保缴费的,按照当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总额缴费(个人缴费+政府财政补助),享受医保待遇期为参保缴费之日起30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

3、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6个月后参加居民医保的,按照当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总额缴费(个人缴费+政府财政补助),享受医保待遇期为参保缴费之日起30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

4、20201231之后新认定的政府资助人员,已缴费参保的不再进行政府资助,未参保的及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代缴手续,年度内享受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享受医保待遇期为参保缴费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缴费方式:

缴费人除在社区、村居(学校)集中缴纳外,在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的基础上,可以通过银行查询缴款(银行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自助缴费(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自助办税机、银联云闪付等)、服务大厅缴费(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等)等渠道完成医保费缴纳。

目前,全市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业务的银行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农信社)、交通银行、临商银行、邮储银行、济宁银行、日照银行、光大银行。各县区选定开展医保费缴费业务的银行不同,缴费人可根据本县区实际选择相应银行办理缴费业务。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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