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企业家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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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企业家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各位企业家: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指示精神,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全民惠葬政策。从今年5月10日起,凡具有沂水户口的居民,在沂水去世后所涉及的遗体运送费、火化费、骨灰盒等费用全部免收;同时我县按照科学规划的原则,在各乡镇和县城周边建设了公益性公墓,从7月1日起,逝者就近到公益性公墓安葬及原有散葬坟墓主动迁入公益性公墓恢复耕地性质的,免费提供安葬墓位。 广大党员干部和企业家作为社会中的先进分子,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省市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实施全民惠葬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一、带头绿色殡葬,保护生态环境。党员干部和企业家应当带头到新建的公益性公墓内集中安葬逝者,带头实行生态安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在耕地中修坟建墓,更不得买卖土地修坟乱葬。 二、带头简办丧事,倡树文明新风。党员干部和企业家要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并示范带动亲属及周围群众。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三、带头文明祭奠,引领先进文化。党员干部和企业家要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四、带头宣传引导,抵制陈规陋俗。党员干部和企业家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 希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企业家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全县厚养简葬、全民惠葬的号召,以实际行动为全县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作出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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