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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部门联合开展出租汽车市场整治的问题解答

索  引  号: yishuixjtysj2236008/2020-0000124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0-11-1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11-10
 公开程序 

关于六部门联合开展出租汽车市场整治的问题解答

 


一、此次出租汽车市场整治的时间多长?

此次整治自2020年111日至2021131

二、此次整治重点是什么?

(一)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行为包括私家车非法营运套牌克隆车非法营运非法网约车,非法旅游包车、非法通勤包车等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使用失效、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私自安装或悬挂出租汽车营运标识,喷涂出租汽车颜色的社会车辆,擅自改变车身外观颜色等违规行为欺行霸市,垄断市场,严重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二)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揽客同乘的;

2、不打表、乱收费和不主动出具发票的;

3、不按规定使用车载信息化设备的,如定位功能或者语音播报功能失效、服务监督卡(证)损坏驾驶员人卡(证)不符

4、网约车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巡游喊客、违规接单等行为

5、出租汽车固定线路营运、异地营运等行为

6、出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如乱停乱放、随意变道、插队加塞以及遮挡号牌标志等

7、扰乱交通站场及周边公共的,如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客流集散地周边拉客喊客随意停车揽客、聚集候客等。

(三)出租汽车不文明服务行为

1、车容车貌不符合服务要求的,如车容不整洁、车体破损未粘乘客须知、投诉电话等标志车厢内不整洁、卫生、异味等;

2、驾驶员行为不符合服务规范的,车时烟、接打手机、吃食、乱扔垃圾;着装不规范;不礼让斑马线、不系安全带等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客。

三、整治措施有哪些?

(一)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加大整治力度。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由公安、交警、综合执法、市场管理和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专项整治全县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

(二)加大巡查处罚力度。坚持严管重罚原则,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执法力量,加大日常道路巡查力度,同时,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顶格处理,形成严非法从事出租车经营行为高压态势。

(三)加大对妨碍公务、非法聚集、越级上访、聚众闹访缠访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妨碍、阻扰、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以及影响行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新闻媒体及时跟踪报道,对情节较重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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