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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白纸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0-0000204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11-1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11-10
 公开程序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白纸

 

1、2020年6月1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简单介绍一下好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化妆品是满足人们对美的需求的消费品,直接作用于人体,其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健康。近年来,我国化妆品产业迅速发展,但也存在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创新能力不足、品牌认可度低、非法添加等问题。《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施行30年来,在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已无法适应产业发展和监管实践需要。因此,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制定了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并将于202111日起施行。《条例》共680条,从4个方面对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予以规范。

2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与当前使用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相比,有什么改变呢?

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鼓励行业创新,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三是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科学分配监管资源,建立高效监管体系,规范监管行为;四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法者用重典,将严重违法者逐出市场,为守法者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同时,有4个方面的变化需要注意:一是条例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和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对风险程度较高的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二是条例首次提出注册人、备案人概念,规定注册人、备案人是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三是条例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全面大幅提高付款数额,对涉及质量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最低也处罚1万—3万。同时,增加处罚到人规定,对严重违法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最高处以其上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5倍的罚款,禁止其5年直至终身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而现行的《条例》最低罚款是罚违法所得3倍,最高罚款是违法所得5倍,涉及罚款金额很少,甚至是几百块钱四是条例强调落实各方安全责任,推进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吸引社会各方参与化妆品安全治理,加大化妆品信息公开力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3对随意夸大化妆品功效的情形,新《条例》作了哪些规范呢?

对化妆品功效进行虚假宣称问题比较突出,误导了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秩序。为治理这一问题,新《条例》对化妆品功效宣称确立了以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为主,同时政府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模式。一是规定化妆品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负责。二是规定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并公开依据摘要,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禁止化妆品标签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禁止标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化妆品广告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四是在法律责任一章规定了相应罚则。

4新《条例》为完善监管措施作了哪些规定?

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制定于1989年,相关监管方式比较粗放,没有体现风险管理、精准管理、全程管理的理念。新《条例》完善了以下监管措施,着力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规范性:一是建立化妆品风险监测和评价制度,为科学监管提供依据。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措施和程序。三是丰富监管手段,规定抽样检验、责任约谈、紧急控制、举报奖励等监管措施,授权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制定补充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和信用惩戒,及时公布监管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对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生产经营者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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