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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明白纸

索  引  号: yishuixjbyfkzzx2251877/2020-0000336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 2020-11-1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11-16
 公开程序 

 

1、专人负责。专人负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从业人员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专人负责冷链食品管理系统,准确录入,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程可追溯。

2、健康管理。强化班前测温和“绿码”上岗制,强化风险接触排查报告。建立上岗员工健康档案,如实记录核酸检测时间、人员、检测结果、人员变化原因等信息。做好宣传培训,从业人员根据岗位工作需要正确佩戴口罩、手套、胶靴、防护镜等防护用品。

3、环境消毒。加强对货物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以及公共区域等重点区域和门把手、电梯按键、楼梯扶手等重点部位的清洁消毒。

4、核酸检测。对在口岸区域从事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人员,要在暴露后3-5天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连续作业超过5天的每5天检测1次,完成本次作业及暴露后检测结果出具前实行闭环管理。对其他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他冷链食品的环境、产品及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每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把风险降到最低。

5、应急处置。冷链食品相关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区域,当有从业人员出现可疑症状后,要立即到隔离区域观察,同时联系属地疾控部门和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专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实验室排查。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的样品,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属地疾控部门和疫情防控领导机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处置。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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