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官方好消息!沂水县“新春欢乐购”惠民消费券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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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来啦!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县政府安排部署,沂水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开展2023年沂水县“新春欢乐购”惠民消费活动。如何抢券,并尽享政府“红包”大礼呢?小编为您带来最全抢券使用攻略,速看! Go!Go!Go! 活动时间:此次,2023年沂水县“新春欢乐购”惠民消费活动时间为2023年2月11日-2023年3月26日。 参与范围:在沂水县辖区内的消费人群。 活动内容: (一)“新春欢乐购”家电消费惠民活动 活动日期:2月11日—3月26日 投放资金:30万元 活动内容及数额:发放家电消费券,分别有面值为400元、200元、100元的消费券三种。其中400元券、200元券、100元券预算整体按照3:3:4比例分配,明细如下: 参与企业:限额以上家电销售单位。 (二)“新春欢乐购”零售消费惠民活动 活动日期:2月11日—3月26日 投放资金:30万元: 活动内容及数额:发放零售消费券,分别有面值为40元、20元、10元的消费券三种。其中40元券、20元券、10元券预算整体按照3:3:4比例分配,明细如下: 参与企业:限额以上零售单位。 (三)“新春欢乐购”餐饮消费惠民活动 活动日期:2月11日—3月26日 投放资金:40万元: 活动内容及数额:发放餐饮消费券,分别有面值为100元、50元、20元的消费券三种。其中100元券、50元券、20元券预算整体按照3:3:4比例分配,明细如下: 参与企业:限额以上餐饮单位。 消费资金投放、领取和使用: 县财政出资100万元建立沂水县消费惠民活动“资金池”。其中“新春欢乐购”家电消费惠民活动30万元、商品销售惠民活动30万元、餐饮消费惠民活动40万元。 (一)投放计划 每周六、周日全天通过“云闪付”APP向沂水消费者开展惠民消费活动,共投放7轮,每轮消费截止时间为次周五晚上12点前,每轮投放金额有限,资金投放使用完毕后活动自动失效。活动期间,活动组织方将根据活动执行、市场反馈情况及政府有关部门需要,适当调整消费资金投放比例,并择机开展爆点营销,引爆活动热点,确保完成消费资金投放。 1.首轮投放:2月11日—2月12日,2月11日上午10点开始领券,投放消费券总量不低于总金额的20%。 2.第2—7轮:每轮的周六上午10点开始领券,按照不低于剩余消费总金额的10%进行投放,直到消费券资金核销完为止。 (二)领券方式 下载云闪付注册并绑定62开头银行卡,打开手机定位,同时打开云闪付APP定位权限。进入首页-临沂消费券-临沂市惠民购物消费券,选沂水新春欢乐购抢券。 (三)使用规则 本次新春欢乐购惠民活动消费券与企业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采用现场满减方式,消费者在本轮投放期内领取券后到活动商家的线下门店使用“云闪付”APP付款即可享受满减优惠。消费券在本轮截止时间内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资金流转下轮使用。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单笔支付满足优惠门槛可核销1张消费券,多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券可以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拆单退款、部分退款及撤销交易等,视为消费券已使用。 “新春欢乐购”家电消费惠民活动消费满3000元可使用400元的券,满2000元可使用200元的券,满1000元可使用100元的券。 “新春欢乐购”商品零售惠民活动消费满200元可使用40元的券,满100元可使用20元的券,消费满50元可使用10元的券。 “新春欢乐购”餐饮消费惠民活动消费500元可使用100元的券,满300元可使用50元的券,满200元可使用20元的券。 参与商家名单 来源:沂水首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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