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沂水县点状供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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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3日,县府办公室印发《沂水县点状供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于2023年6月13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方案》?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大量涌现,乡村产业用地需求极为旺盛。从2021年开始省、市先后出台《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用地保障,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为保障乡镇振兴用地提供了基础。为进一步提高点状供地项目落地效率,我县利用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契机,将“建立点状供地快速落地机制”列入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任务,在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方案》。 二、《方案》的文件依据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5.《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 6.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方案》主要对点状工地的概念、适用范围、申报流程等进行了规定。 四、《方案》的展望 《实施方案》自2023年6月13日起施行。下一步,我县将按照审慎渐进的原则,稳妥推进点状供地实施工作,并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成效,根据上级政策调整及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并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全面启动已选定项目的点状供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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