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对《沂水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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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科学利用工作,为弘扬沂蒙文化、建设文化强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近日,沂水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沂水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以下简称《名录》),现就名录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名录》制定背景 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非遗,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县非遗保护事业取得显著成就,非遗保护体系逐步健全,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逐渐完善,非遗宣传传播广泛开展,非遗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为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加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结合我县非遗保护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认定工作。 二、《名录》制定依据 该《名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沂水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坚持依法保护,科学传承,深入开展非遗普查、培训、资料征集、项目申报等工作,制定本《名录》。 三、《名录》产生过程 今年以来,县文旅局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积极参与山东手造沂水展示体验中心建设,依托彩虹小镇,为高桥手绣、沂水桑皮纸、沂水丰糕、沂蒙小棉袄等我县优秀非遗作品和手造产品设置展示区和体验区,打造集展示、传承、体验、研学、品鉴、销售等功能的手造体验传承中心,让游客沉浸体验到沂水手造的独特人文情怀。同时发动各乡镇(街道)对非遗资源进行深入挖掘申报,并组织专家进行严格审核、讨论。 四、《名录》主要内容 经过严格的部门和专家的审核、论证意见,确定了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包括“正喜粉条制作技艺”“沂水宣纸烙画”“苗刀”等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9项,其中民间文学3项,传统舞蹈1项,传统戏剧1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3项,传统美术3项,传统技艺16项,传统医药2项。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沂水县文旅局非遗科 具体联系人:马祥贞 咨询电话:0539-2251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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