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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GDP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0615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政办发〔2022〕39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8-0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2-08-03
 公开程序 

8月2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GDP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沂政办发【2022】39号),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会议制度》解读如下:

一、《联席会议》出台背景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GDP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3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县GDP核算和监测预警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沂水县GDP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二、《联席会议》主要内容

(一)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副县长任总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县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涉及GDP核算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县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统计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牵头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总体职责

研究提出全县GDP核算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根据国家和省有关GDP核算改革要求,推进全县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协调解决核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围绕县委、县政府发展目标,指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GDP核算基础数据的全行业统计及监测分析;建立部门间“资源互补、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各部门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指导、督促、检查部门统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统计局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指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GDP核算基础数据的统计监测,定期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全县一、二、三产业结构,统筹服务业经济相关指标的监测推进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主管行业运行和主要核算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对策措施的分析,及主管行业相关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影响发展的困难问题和瓶颈制约、下步生产经营措施等方面的分析,托清本行业“四上”企业或大个体单位名单,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及时纳统并做好联网直报工作。直接提供核算基础指标数据的行业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健全完善部门统计制度体系,统准统全行业发展指标,按月度提供全县GDP核算基础指标数据;不直接提供核算基础指标数据的行业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加强对应核算指标数据的分析、评估和预期。

(四)各乡镇(街道)职责

负责托清辖区内“四上”企业或大个体单位名单,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及时纳统并做好联网直报工作;负责每月调度本辖区“四上”企业及投资项目运行情况,并及时报送给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工作程序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出席的专题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根据总召集人提议或成员单位建议提出会议议题,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会议决定;负责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

(六)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夯实统计基础,充实统计人员,统筹协调本部门、本行业及所属机构的统计工作和监测分析。要按具体分工,明确专人搜集、整理、审核、汇总、加工、上报GDP核算基础数据,每月22日前将基础数据和分析材料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在向上级部门报送数据时,应同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确保核算数据准确、全面、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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