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加快工业强县建设的十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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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沂水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工业强县建设的十条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2019年,我县为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研究制定了原“工业十条”(沂政发〔2019〕43号),至2021年底,政策到期止行。2022年起,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战略要求,为进一步激发企业竞相发展,继续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立足原“工业十条”基础,结合山东省第一批“稳中求进”政策清单、临沂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部署等要求,我们会同县财政、发改、科技、商务、市场监管、税务、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地方金融、开发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工业强县建设的十条意见》,旨在通过全方位提高资源要素保障能力,进一步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实现创新绿色高水平发展,促进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工业强县高质量建设。 二、起草过程 2021年底,结合山东省第一批“稳中求进”政策清单、临沂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部署和我县工业强县建设等要求,形成意见初稿。 2022年1月14日通过函询形式完成第一轮意见征集,涉及财政、发改、科技等15个部门单位。 2022年2月16日通过会议形式完成第二轮意见征集,涉及税务、商务、司法等9个部门单位。 2022年2月21日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形成正式文件。 三、主要内容 《意见》适用范围为全县亩产效益改革评价,规上A类、B类工业企业,主要围绕三个方面提出了10条具体措施。 (一)全面提高资源要素保障能力 1、加大政府性资金支持力度。设立1.6亿元工业强县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其中,引导基金1亿元,奖补资金6000万元)。 2、夯实工业经济发展基础。全力提升沂水经济开发区承接能力、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庐山化工产业园发展质效和本质安全水平。高标准规划建设食品产业转型升级低碳示范园、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打造沂水工业经济发展新高地 3、推进优质资源精准供给。持续推动土地、能耗(煤耗)、环境排放等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重点项目聚集。 (二)全面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4、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优先支持企业申请技术改造新增财力奖补和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 5、支持企业膨胀规模。优先支持企业销售收入、进出口总额提升,按相应提升幅度,实施阶梯式奖补。 6、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新认定的“单项冠军”、“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等企业,给予奖励。 (三)全面支持企业创新领航发展 7、支持企业创建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研发创新载体等给予奖励。 8、支持企业打造品牌。支持企业品牌荣誉创建,支持科技进步,提升质量品牌,支持绿色化、智能化、信息化发展及标准制定等,并给予奖励。 9、支持企业提升标准。支持企业标准化发展,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 10、支持企业制造升级。支持企业向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模式升级。 四、解读机关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产业科) 解读人:武广兆 政策咨询电话:0539-2251564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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