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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沂水县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2-0000087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2-03-2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2-03-25
 公开程序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安排部署,聚焦房地产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切实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持续推进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沂水县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说明

(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实现住有所居的工作要求,也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持续加大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力度,集中解决住房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显著减少,涉房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县政府办公室将《方案》(征求意见稿)发送至相关职责单位,请各相关职责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和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交流反复修改后,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了《方案》。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鲁建房函〔2021〕11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116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加强全县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协调调度、督导考核。

(二)整治对象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在本县注册或经营的涉房网络平台及自媒体等。

(三)明确各部门职责

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摸底自查,移交问题线索,汇总处理结果,总结通报情况,会同有关单位依职责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罚。

县发改局:协调汇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并纳入国家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各单位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县公安局:负责查处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涉嫌犯罪行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查处未依法依规取得土地即开工等问题;未按规划建设等问题。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及时接收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审核办理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的审核上报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

县税务局:负责查处非法逃避房屋交易税费行为。

县信访局:负责梳理住房领域信访突出问题,配合做好矛盾纠纷化解。

县网信中心:配合做好专项活动期间的有关负面舆情处置工作,根据相关部门通报的涉嫌网络虚假房地产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县银保监办:负责查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违规为竞买保证金、土地价款提供资金支持等违法违规问题;负责对监管银行预售资金监管的操作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并对问题银行进行惩戒。

(四)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成立沂水县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整治行动的沟通协调和日常工作。专班办公室设立综合协调组、房地产开发整治专组、房地产市场整治专组、工程质量整治专组和物业服务整治专组,分头开展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同步成立工作专班,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实施。

二是强化监督评价考核。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于每周四上午向县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台账,每季度末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由县工作专班汇总上报。县工作专班办公室每半年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治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突出,未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妥善处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报送县政府。

三是正确引导社会舆情。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继续强化传统媒体、自媒体的舆论引导,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弘扬正能量;及时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违规违纪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解读机关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沂水县住建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市场科

解读人:段曙亮

政策咨询电话:0539-221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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