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淘宝镇、淘宝村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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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淘宝镇、淘宝村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沂水县围绕乡村振兴和新旧动能转换,内育外引,完善配套,积极构建经济发展新动力、新优势,全县电子商务产业蓬勃发展,全县有电商店铺8000余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及旅游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60%以上,涵盖外贸出口、食品加工、机械制造、鞋帽服装、化工产品、商贸流通、住宿餐饮及旅游等各个领域。为进一步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农产发〔2020〕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6〕1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淘宝镇、淘宝村的实施意见》。 二、出台目的 该意见主要目的是依托产业优势明显、电商基础较好的镇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专业公司指导,实现资源优化、孵化网店、完善配套,促进区域电商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着力打造一批淘宝镇、淘宝村,助力乡村振兴。 三、起草过程 2020年,我县受邀参加了第八届中国淘宝村高峰论坛,了解到淘宝村、淘宝镇的价值更多的是来看广大的农村地区,如何利用数字经济,实现了农民致富,促进了产业兴旺,进而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随后,结合我县农村电商发展现状,通过调研分析,根据乡镇、村庄发展需求,决定开展淘宝镇、淘宝村创建工作,经过商务、财政等部门的专题研讨,形成了《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淘宝镇、淘宝村的实施意见》,再次送到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签字确认,最后报县政府签发。 四、重要举措 (一)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电商技能培训,培育农村电商人才,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 (二)加快农村电子商务产业集聚。促进农产品生产基地与电商企业合作,探索打造现代农业供应链服务体系,逐步形成适合本区域经济和人文特色的产业集群,利用“互联网+”推动产业发展与升级。 (三)加强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推进城乡配送资源整合与协同共享,发展电商供应链公司,畅通本地产品上行渠道,促进产品上行。 (四)加大政策支持。对开展淘宝镇、淘宝村创建的乡镇(街道),按照每个淘宝镇80万元、淘宝村5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同时创建淘宝镇和淘宝村的乡镇(街道),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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