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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索  引  号: 12-24-2017-00000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7-07-2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7-07-20
 公开程序 

《沂水县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一、《沂水县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的进展,农村社区建设、危房改造不断推进,乡村建设工程量逐年增加。乡村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一直是一个短板,存在建设单位开工手续不全进行建设,施工单位不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监管单位责任不明确,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依据不充分等情况,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很是被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极大,为此省政府于2016年5月份出台了《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该《办法》对乡村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但也存在部分规定比较笼统,遇到实际问题不易操作的情况,因此依据《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沂水县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二、《沂水县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集意见的有关情况  

2017年1月份,沂水县住建局起草了《沂水县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相关县直部门及20个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征求意见建议,并多次召开法制局人员参加的征求意见会。至2017年6月底,12个乡镇及县直部门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其他乡镇及多数部门无修改意见。住建局根据部门及乡镇提出的修改意见,再次对修改稿进行修改,最终形成了《沂水县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三、《沂水县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沂水县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共八章  

第一章 总则  

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乡村建设工程类别(限额以上、限额以下),监管主体,施工要求。  

第二章 一般规定  

城乡规划编制要求、建设基本程序、抗震要求、图纸选用、建材要求。  

第三章 限额以上工程管理  

限额以上工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职责要求。  

第四章 限额以下工程管理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单位工作要求、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责任。  

第五章 村镇建设工程公司及建筑工匠协会管理  

村镇建设工程公司、建筑工匠协会职责,村镇建筑工匠培训。  

第六章 监督管理  

各监管主体工作要求,发生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施工单位工作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对各种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第八章 附则  

1、乡镇、村(居)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投资额30万元以下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由县住建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7月31日。  

四、《沂水县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主要亮点  

同《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相比较,《沂水县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新增加了村镇建设工程公司及建筑工匠协会管理章节。村镇建筑工匠是乡村建设的主力军,他们施工技术水平、质量安全意识,直接关系到乡村建设质量安全,所以新增了本章节。  

1、对村镇建筑工匠实行公司加协会管理模式。依托公司强化质量安全生产,实现建筑工匠市场化、公司化管理;依托协会加强教育培训和技术服务,实现行业自律。  

2、村镇建设工程公司职责:  

1)认真执行各级关于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建立健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详细的工匠队长和工匠信息档案;做好工程开(竣)工登记备案工作;建立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机制及建设施工工程台账、工匠违规违章作业台账;制定乡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3)负责同建设单位(个人)签订工程施工协议;推广选用通用标准设计,并按照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规定施工;负责组织所管理的工匠队长及工匠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培训。  

4)负责配备有专业资质证书的技术员、安全员并发挥作用;使用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并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四有一证”:有佩戴安全帽、二层及以上有搭设脚手架、二层以上使用安全防护网、使用合格配电箱、施工人员经培训并持证上岗。  

5)确保纳入管理的工匠符合年龄在18—6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等要求,超过60周岁的人员仅限于从事附属零活,不参与主体工程施工,并为所管理的工匠购买一定数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建筑工匠协会职责:  

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及有关部门制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定期组织工匠会员进行建筑强制性标准、新材料、新工艺的学习普及,每年对会员组织1—2次业务技能培训。  

4、加强监督考核。  

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村镇建设工程公司注册登记、协议签订、工匠培训、施工现场“四有一证”、应急演练等纳入对乡镇的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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