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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县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沂政办发〔2018〕15号)的解读

索  引  号: yishuixzwfwzx2227736/2018-0000478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18-03-3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18-03-30
 公开程序 

2018325日,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县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沂政办发〔201815号),对全县政务服务工作进行考核。

一、对乡镇便民服务工作考核的目的。

主要从组织领导、场所建设、人员管理、规范运行、代办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群众满意度评价和其他等八个方面对乡镇便民服务工作进行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工作的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我县政务服务环境。

二、对县直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的目的。

主要从组织体系、审批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纪律和满意对评价等五个方面对县直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工作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可以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提高办事效率,真正打造让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体系。


  

政策文件:

附件【沂政办发(2018)号全县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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