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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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意义 创新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评价体系,探索建立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推动全县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高水平发展。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推动全县工业企业加快提质增效升级。 二、实施步骤 (1)推进阶段 2019年1月,全面展开工作,划分企业、配套政策 (2)完善阶段 2019年2月,进一步优化完善评价机制 (3)总结阶段 2019年3月,总结工作、查摆不足,提出措施 三、责任分工 共涉及18个单位、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乡镇负责采集基础数据,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核准数据,县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办公室负责汇总数据后开展评价工作。 四、工作程序 (1)提供数据 乡镇负责采集基础数据,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核准数据,县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办公室负责汇总数据后开展评价工作。 (2)核对纠偏 由县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按照“一企一单”的原则,根据企业核对反馈意见对评价结果进行调整。 (3)汇总核算 县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办公室根据评价名单和计分方法,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统一核算,得出初步评价结果。 (4)通报结果 县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办公室结合企业反馈意见,确定最终评价结果,并通报各相关企业。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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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沂水县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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