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沂水县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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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决策部署,围绕“户脱贫、村增收”两大目标,坚持开发扶贫与兜底保障相结合、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相结合、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确保到2020年贫困群众与全县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突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资金资产收益监管、扶贫政策全面落实、贫困村整体提升、贫困户内生动力激发、扶贫领域问题常态整改、区县扶贫协作持续深化七项工作重点,保持资金投入不减、扶持政策不减、帮扶措施不减、考核力度不减、责任落实不减,坚持底线思维、目标导向,着力破难点、补短板,确保7.1万已脱贫贫困人口年收入4200元以上,稳定提升“两不愁、三保障”;重点贫困村集体收入5万元以上,夯实并提升171个“五通十有”和41个“四联八建”重点贫困村基础和水平;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主要指标完成90%以上,全年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全省前列,为到2020年按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重点 (一)提升数据信息质量,确保脱贫对象精准。扎实做好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全面开展脱贫成效“回头看”,建立动态监控、帮扶救助、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二)加强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保障资金投入规模,统筹分配资金,加强扶贫项目论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落实项目管护机制,建立科学收益分配机制。 (三)狠抓行业部门扶贫政策落实。加强光伏资产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保障住房安全;深入开展健康扶贫,筑牢健康防线;深化教育扶贫,提升教育质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加强贫困人口饮水管理,确保饮水安全;提高低保标准,做好兜底保障;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切实为贫困群众减负;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确保搬迁人口“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创新旅游模式,融合推进旅游扶贫;汇聚社会合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扶贫的良好格局。 (四)统筹落实各类保障措施。 (五)推进贫困村提升,促进乡村振兴。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提升村级治理能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六)加大扶志扶智力度,补齐精神短板。激发内生动力,培树先进典型,提高脱贫能力,倡树社会新风。 (七)深化扶贫协作,提高帮扶实效。 四、工作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三)强化审计监督和扶贫领域问题整改; (四)加强工作调度; (五)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 (六)完善作风建设机制。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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