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印发沂水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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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自2018年10月被确定为全省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试点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深入调研,快速行动,目前全市首批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已发放,各项配套制度也在逐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政府牵头抓总,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赋予了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拓宽了农村抵押担保物范围,可有效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活跃农村经济的重要方式,也是落实金融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为此,县政府统筹协调人民银行、农业农村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成立了工作专班,密切协调配合,达成工作共识,形成了强大的工作推进合力。 二、坚持一线调研,夯实试点工作基础。深入沂水农商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一线,就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的价值评估、抵押率、贷款利率、风险控制等问题进行调研,征求金融机构意见。深入街道村社一线,有选择的到部分集体资产质量好的村集体进行调研,就股权证办理、股权登记流程、他项权权利实现等重点问题进行探讨。同时,县里多次在一线召开工作座谈会,就试点工作开展的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听取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是大胆先行先试,首批贷款成功发放。为加快工作进度,从实践中发现并解决问题,3月18日,沂水农村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农业农村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及相关社区的配合下,利用一天的时间,走完了首笔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的手续,并于当天成功发放首笔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13.6万元,沂水县沂城街道西朱家庄村村民郭庆宝也成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第一位受益人。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4笔、金额35.6万元,共计质押农村集体资产股权16股,市场评估价值40万元,质押率高达90%。 四是勇于改革创新,加快完善制度配套。在前期认真调研和成功发放首批贷款的基础上,由人民银行牵头起草了沂水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农业农村局也正在就抵押贷款过程中他项权利实现的流程进行再造。下步工作中,沂水县各相关部门将加快试点步伐,多方分析论证,努力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增量扩面,着力打造具有沂水特色的可复制、易推广的实践经验,为全省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沂水县为全省首批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坚持把金融业作为县域经济的核心来提升、作为服务业的重点产业来培育、作为实体经济的生命线来保障,努力打造全省县域金融创新发展的示范区、金融生态安全区和区域金融强县。工作中,通过成立小微企业信用促进会、设立助保基金、发展产业链融资担保、推行无还本续贷等措施,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通过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林权等涉农权利融资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等措施,支持“三农”发展;通过推广光伏扶贫贷款、富民生产贷、富民农户贷、拥军贷、党员贷等信贷产品,支持社会弱势群体,助力脱贫攻坚。同时,综合运用各类金融政策,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不断加大对田园综合体、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及其他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目前,沂水县共有各类金融机构63家,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13家,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524亿元和342亿元,不良贷款率低至0.85%,连续多年荣获“全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模范奖”、“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先进县区”等荣誉称号。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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