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沂水县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
《沂水县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出租客运市场秩序,治理出租客运市场乱象,严厉打击异地违法营运、“黑车”非法经营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出租客运行业形象,维护公平、合理、竞争、有序的客运市场秩序。 二、重点整治对象 1.未取得出租营运资格,非法从事出租客运的营运行为; 2.县域出租汽车在市区从事超出许可范围违规经营的行为; 3.循环往返于不同城区之间,一次招揽、承运多批旅客并不按规定收费,擅自从事道路班线客运经营行为; 5.拒载、甩客、议价、故意绕行、强行拼客等违规行为; 6.不按规定收费和出具票据等违规行为; 7.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违规揽客、不在规定区域上客等行为; 8.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9.其他客运违法违规行为; 10.春运方案布置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主体 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全县出租客运企业。 四、投诉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涉及到出租汽车擅自拼客、拒载议价、异地巡游揽客等线索。 举报电话: 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0539-2230636;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0539-2236606。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9日 政策文件: |
||||||||||||||||||
附件【沂水县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