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完善全县防汛抗旱指挥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沂政办发【2020】9号)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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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完善全县防汛抗旱指挥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解读
一、《通知》出台背景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三定”规定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 二、《通知》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指导协调本地和相关部门的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水旱灾害抢险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和灾害救助,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信息。 水利部门负责指导水旱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开展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预报、水工程调度和防汛抢险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所管辖重要河道、水库的防御洪水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各级水利、水文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发布水情旱情及洪水预报。 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指导城市防汛排涝规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要加强城市防汛排涝、城市供水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组织城市规划区防汛排涝抢险及应急供水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防汛抗旱预案等明确的职责任务,协同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四、实施保障 指挥部成员由县领导及34个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负责或分管负责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袁其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下设水利工程防汛办公室、城区防汛办公室、沂河暨跋山水库防汛办公室、沭河暨沙沟水库防汛办公室、寨子山水库防汛办公室等五个办公室,分别具体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城区、沂河暨跋山水库、沭河、沙沟水库、寨子山水库的防汛工作,水利工程防汛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城区防汛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沂河暨跋山水库防汛办公室设在跋山水库管理处,沭河暨沙沟水库防汛办公室设在沙沟水库管理处,寨子山水库防汛办公室设在寨子山水库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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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调整完善全县防汛抗旱指挥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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