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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沂水县司法局转发《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的解读

索  引  号: yishuixsfj2251608/2020-0000145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06-0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06-08
 公开程序 


  一、政策背景: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厅司法厅印发《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公布了对企业等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的事项清单,自6月1日起实施。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该通知转发,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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