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沂政办发〔2020〕39号 沂水县加强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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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沂水县加强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 开展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建设是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一次办好”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的重要抓手,是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更好的服务企业和群众的重要举措。 二、文件制定依据 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4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意见》(临政办字〔2019〕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完善和丰富服务功能,提出了可行性实施意见。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就近办理、一次办好”为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切实为群众就近办事提供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服务功能,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延伸,推动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实体便民服务中心(站)融合发展,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便利度和群众满意度。2020年6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站)提升完善,9月底前推动全县社区和有条件的村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 (三)、主要任务。 一是明确机构设置,统一管理模式。明细设立标准和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定位。二是规范场所建设,统一功能分区。完善硬件设备,科学划分功能分区。三是规范事项进驻,加强网络应用。统一进驻事项,强化网上服务。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统一人员配备。强化指导培训,提高人员能力。五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服务机制。推行一窗受理,开展帮办代办。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完善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建立便民服务体系长效运行机制。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全力支持和推动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三)严格监督考核。县联合督查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总结典型,打造品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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