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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分类试行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yishuixfzhggj2251566/2020-0000107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 2020-06-2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06-23
 公开程序 

为加强对我县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及占地3亩以上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运用,按照综合评价结果分类的ABCD四类企业,在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对各类企业试行差别化的政策措施,以推动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成长性企业集聚,倒逼落后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对四类企业的差别化政策措施如下。

(一)A类企业。优先享受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优先保障新增用地需求,争取做到应保尽保。在服务业重大项目申报、省服务业专业人才奖励申报、国家省市服务业引导资金争取、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及省服务业特色小镇申报等方面优先支持。实施支持型信贷政策,优先保障信贷需求,在信用评级、授信管理、利率优惠等方面予以综合加分,适当降低担保要求,延长贷款期限。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重点方向的现代服务业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对全职或兼职引进人才,在居留落户、子女入学、家属安置、医疗保健等方面按省级高层次人才提供便利条件。

(二)B类企业。正常享受各类扶持和奖励政策。在用地、贷款等方面给予正常支持。根据拟新建项目情况给予适当的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实施支持型信贷政策,优先保障信贷需求,适当降低担保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支持申报和享受财政奖补政策

(三)C类企业。适度享受各类扶持和奖励政策。原则上不予安排新增用地指标。原则上不再支持财政奖补政策。

(四)D类企业。严格控制原有规模扩张。不支持新增用地指标,不享受其它扶持和奖励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诚信经营等方面存在问题的,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610



 

  

政策文件:

附件【2019年规上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xls
附件【2019年规下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xls
附件【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县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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