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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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方便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司法局制定《关于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的通知》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的乡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并制定《沂水县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工作规则》。 第一、二、三项规定了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的覆盖范围、设立形式以及职责范围。在全县18个乡镇(街道)辖区司法所建立行政复议基层咨询受理点,配备行政复议工作联络员。职责主要有组织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事项咨询,接收行政复议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完成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和协助送达工作,协助做好行政复议案件调查、调解和其他行政复议事务工作,以及完成行政复议机构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四项对该工作提出相关要求,要提高认识,充分领会设立咨询受理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行政复议的认知度;强化指导,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充分保障,确保行致复议咨询受理点工作有序运行。 本《通知》还制定了《沂水县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工作规则》,对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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