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 正文

《关于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yishuixsfj2251608/2020-0000151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07-1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07-14
 公开程序 


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方便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司法局制定《关于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的通知》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的乡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并制定《沂水县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工作规则》。

第一、二、三项规定了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的覆盖范围、设立形式以及职责范围。在全县18个乡镇(街道)辖区司法所建立行政复议基层咨询受理点,配备行政复议工作联络员。职责主要有组织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事项咨询,接收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完成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和协助送达工作协助做好行政复议案件调查、调解和其他行政复议事务工作以及完成行政复议机构委托的其他事项。

项对该工作提出相关要求提高认识,充分领会设立咨询受理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行政复议的认知度强化指导,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充分保障,确保行致复议咨询受理点工作有序运行。

本《通知》还制定了《沂水县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工作规则》,对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政策文件: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