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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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一)起草背景 2018-2019年,生态环境部先后下发《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18〕875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修订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有效应对,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减排,明确规范预警启动与解除条件,细化不同应急响应下的减排措施。2020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扩大绩效分级行业范围,完善39个重点行业相关指标和减排措施。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贬值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 5.《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86号); 6.《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的指导意见》 (环办大气函〔2019〕5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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