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分享到: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乡村振兴专栏 > 人才振兴

【四雁工程】专栏:政策篇“头雁”

索引号:  yishuixlyj2251631/2023-0000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6-09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头雁指农村“两委”成员,重点是村党组织书记。2023年,计划新调整选配村党组织书记350名左右,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结构明显优化。其中,50周岁、35周岁以下占比分别提高至55%、13%以上,大专以上占比提高至48%以上。

1.严把准入关口。坚持从好人中选能人,对照“讲政治、

守规矩、重品行、有本事、敢担当”标准,严格落实县乡资格联审和县级党委备案制度,做到凡进必审,严把人选政治关、能力关、法纪关、廉洁关、口碑关,确保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能力上不胜任、作风上不扎实的人挡在“门外”。坚持年轻化、知识化导向,初次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满55周岁的,原则上不新提名。

2.拓宽选任渠道。坚持内挖、外引、下派相结合,打破“村干部本村选”地域限制和“谁票多谁当选”固化模式,通过组织考察、统一考选、集中下派等方式,重点面向本村致富能手、退役军人、乡村好青年、回乡大学生、机关干部等优秀党员特别是归雁、鸿雁、雁阵中发现、推荐和选配头雁。

3.加强履职评估。坚持动态评、及时调,乡镇党委每半

年开展1次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胜任度评估,综合日常考核、信访舆情、12345等情况,重点研判遵规守纪、工作实绩、群众口碑等现实表现;对问题突出的及时谈话提醒、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效果不好、认定村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的,及时进行调整。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随机抽查评估,对评估村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的,反馈乡镇党委研究认定,并及时作出调整。

4.打通退出堵点。坚持能者上庸者下,重点向“维持会”“太平官”开刀,完善能下机制,畅通退出渠道。其中,年度考核在本乡镇排名末位、连续两年排名后5%,一体化考核在本县区排名后1%、连续两次排名后3%的村,由乡镇党委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履职胜任度评估,除有特殊情形、充足理由外,一律按程序研究后免职,报县区委组织部备案,坚决将不合格、不胜任、贻误村庄发展的村干部排出在外。

5.加强精准培育。坚持分级培训,市委组织部每年开展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县区委组织部每年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全员轮训,重点提升适应形势、胜任工作的能力;系统推动农村干部专科学历教育,鼓励参加在职大学教育,力争3年内实现符合报考条件的农村干部全覆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村干部达到50%以上。坚持分类培育,以兵支书、女支书、青支书、大学生支书等为重点,分类别制定培养措施,着力打造特色头雁品牌。坚持递进培养,大致按照1‰-2‰的全国全省先进典型、3%-5%的沂蒙“好支书”、60%左右的县乡“好支书”,分梯次制定培养措施,着力加强梯队建设。坚持放眼长远,加强青年干部、青年党员、青年人才储备,今后3年农村发展35周岁以下青年党员不低于总数的60%,每村常态化保持3名以上后备人才,确保“后继有人”。

6.从严监督管理。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从严指导落实“四

议两公开”制度,建立乡镇纪委提前谈话预警、乡镇干部全程到会指导、组织部门跟踪督查机制,畅通村级财务“月接龙、季发布、年述职、网上晒”等公开渠道,切实增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执行的民主度、科学度和公信力。推行村级财务联审联签和集体“三资”年度清查制度,完善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巡审成果联动机制,严肃处理违纪违法村干部,强化震慑效果。

7.开展擂台比武。坚持以比促学促干,全面开展乡村振兴“擂台比武”,以乡镇或片区为单位,以班子建设、集体增收、村庄治理、村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民生实事等为重点,一般每季度组织村干部开展1次逐村观摩、打擂比拼,引导他们在比较中找差距、在交流中找办法,推动比学赶超。在此基础上,以县区或乡镇为单位,每年至少组织示范村党组织书记开展1次异地考察学习,引导对标发展;组织落后村党组织书记开展1次述职评议,引导加压奋进。

8.扶持集体增收。坚持共同富裕道路,紧盯抓产业促增

收这一核心任务,持续深化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工作,统筹整合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光伏发电项目助力、第一书记驻村帮扶、乡村振兴合伙人、示范片区建设等要素资源,重点引导和扶持村干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引领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力争到2026年全市行政村集体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上的达到50%。

9.实施一体考核。坚持凭实绩论英雄,改革村级工作考核模式,建立县乡联动一体化考核机制,聚焦基层党建、经济发展、民生事业等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县乡同步打分、县域统一排名,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待遇挂钩,并作为评价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

10.强化激励保障。坚持“干得好的得实惠”,从严从实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和养老保险待遇,重点强化绩效报酬激励作用,确保沂蒙“好支书”补贴报酬不低于本乡镇副科级干部工资标准,县乡“好支书”平均补贴报酬不低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倍,其他行政村党组织书记补贴报酬不低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实行集体增收奖励,各村可从当年度村集体经营性收益增量中拿出不高于20%部分(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为发展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干部予以奖励。强化政治激励,优先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农村干部作为“两代表一委员”“干事创业好班子”“担当作为好书记”评选和各级各类表彰表扬人选。每年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定向考录1批乡镇公务员、招聘1批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每2至3年定向选拔一定数量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关闭窗口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