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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职业农民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持
(通讯员张欣 徐见明 贾孝月)沂水县积极推行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工作,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推动农业转型发展。7月5日,沂水县召开2017年度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评审会议。由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县农业、发改、人社、财政、教体等部门及蔬菜、果树、农机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全县第四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进行了资格评审。
县评审委员会根据“自上而下、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严格按照《沂水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沂政办发[2015]12号),对274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进行逐一审核,通过查看个人基本情况、培育考核成绩、产业发展情况等资料,最终确定245人符合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资格认定条件。本次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认定,并颁发《沂水县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